黄冈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开展有组织科研工作制度(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各高校,局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教学研究工作的意见》(教政法〔2019〕16号),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教育科研工作,规范我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推动基础教育有组织科研,提升课题研究质量和水平,为我市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科研支持和专业引领,黄冈市教育局组织研究制定了《开展有组织科研工作制度(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黄冈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0月10日

黄冈市教育局开展有组织科研工作制度

(试行)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教学研究工作的意见》(教政法〔2019〕16号),进一步规范我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推动基础教育有组织科研,提升课题研究质量和水平,为我市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科研支持和专业引领。依照《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国家教育政策,规范课题研究与管理,做好“四个服务”(服务市、县教育局科学决策,服务学校治理,服务教师专业发展,服务课堂教学),开展有组织科研,发挥教育科研对黄冈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支撑、驱动和引领作用,助力黄冈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原则

1.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我市中小学教育治理、学校治理及教育教学中的难点、痛点问题,拟作课题选题及立项的依据。3-5年内,我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重点紧扣如下几个方向:一是国家教育政策的研究;二是大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一体化建设研究;三是学校和教联体治理现代化建设的研究;四是学校课程管理与实施的研究;五是素养导向下的课堂教学的研究;六是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的研究。

2.坚持攻坚克难。每年市教育局规划办应基于黄冈重大教育战略问题,立足黄冈教育实际,出台课题申报《指南》。《指南》可以以实际问题为主攻方向,设立科研专项,集中力量攻关。如国家政策层面的教育综合改革、教育评价方案的制订、国家级和省级试验区(实验校)建设;学校治理层面的教联体和高中联校建设;课程建设层面的学前教育、义务阶段、高中课程实施方案和学科宏观规划、职业学校课程、幼小初高思政课程一体化;课堂建设层面的核心素养背景下的课堂建设。攻坚克难的研究项目,应优先立项和申报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

3.坚持团队合作。基础教育课题应以有组织科研和自主探索相结合,针对教育教学中难点和痛点问题,探究解决的路径。可以由学校为单位,校长、副校长或名师主持,组织学校骨干力量进行攻关,也可以由名师主持,跨学校、跨县市,组织全市名师团队合力攻坚。市(县)教育局、教科院要激励科室、教研员主动申报,承担课题。各课题承担单位要充分利用课题研究,搭建教研组、年级、学段之间的跨界合作研究平台,发挥中小学在教育科研中的团队协作功能,建设高素质实用型科研队伍。

4.坚持求真务实。我市中小学课题研究必须坚持求真务实、实事求是的原则,遵循国家教育方针政策,遵循教育教学规律,遵循科研工作流程,探究真实解决问题的过程,通过迭代实践形成基础教育教学优秀成果,提高我市科研水平,助力我市教育发展。课题立项、开题、结题应根据国家、省、市有关科研制度规定的流程,公平公正立项和结题,办廉洁科研。

不在全规办、省规办、市教育局规办批准立项的其他类属课题,如电教馆课题、教材中心课题、教育学会课题等,应根据批准单位的课题管理规定落实课题研究过程管理和解决实际问题。

三、课题条目

1.改革攻坚类。研究国家教育方针政策、高(中)考评价制度和招生制度变化,研究人口变化与学校布局调整问题,服务市(县、区)教育局、学校决策。

2.学校管理类。针对学校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学校现代化治理,聚焦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研究学校课程实施方案、学科宏观规划,研究德育委员会、教学委员会、学科委员会、年级委员会等机构建设及运行,促进融合型教联体和高中联校建设,促进我市中小学优质均衡内涵发展。

3.教师发展类。针对我市教师年龄结构、学历结构问题,根据人口出生率的变化,提出教师队伍建设招聘中长期规划,研究新时代教师专业发展路径和对策;研究新教材、新课标、新中考(高考)的变化,提出科学备考方案,指导精准备考。

4.课堂建设类。抓住义务阶段起始年级启用新教材契机,聚焦“核心素养导向下的课堂教学”,大教研、大比武、大讲坛活动的组织、设计、实施、效能评价和资源共享路径,以点带面,促进我市中小学“以生为本、素养导向”课堂建设,全面提升课堂质量。

5.其他类别课题。申报省级、国家级科研课题及其他类别课题,依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等批准单位公布的课题《指南》,进行申报。

四、课题实施

1.前期调研。市教育局规划办应根据年度课题规划进行前期调研,摸清制约我市教育、学校发展的突出问题,进行梳理。依据调研情况,年初,由市教育局规划办制定《xx年度黄冈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指南>》,报领导小组审核后,再予以公布。各县(市区)、学校原则上依据《指南》条目选取课题方向,非条目范围内的选题,原则上不予立项。

为我市基础教育改革做出突出贡献的学校和课题,可优先录入《指南》条目,如国家级基础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国家科学教育改革试验区、国家科学教育改革实验校、国家义务教育教学改革实验校、湖北省义务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区、湖北省普通高中教学改革试验区、黄冈市教联体改革示范县、黄冈市学科基地、黄冈市大中小思政课实验校等,均应录入《指南》条目。

2.课题申报。黄冈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须由具备科研基础和科研条件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申报。课题实行层层申报、逐级申报。课题申报须填写评审书,市(县、区)教科院审核同意盖章,提交到市规划办。同一单位不得同时申报2个同一研究方向的课题,个人不得同时申报2个课题。课题主持人1人,主参人员不得少于8人,不超出12人(含12人)。

3.课题立项。课题评审坚持公正公平,市教育局规划办按照课题属性和类别组织5-7名相关专家评委盲评,按1:1.2筛选入围。盲评后,经领导小组会评,按会评的综合结果立项。根据每年课题申报质量和数量确定一定比例进行立项,原则上立项比率不超过50%;立项课题中三分之一为重大课题和重点课题,三分之二为一般课题。承担教联体改革、国家基础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国家科学教育改革试验区(校)、省普通高中教学改革试验区、省基础教育教研试验区(校)、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等重点任务的学校优先立项。

4.课题开题。课题主持人在立项后的3个月内须组织召开课题开题论证会议,经专家论证指导,形成详细科学的开题报告及研究方案。开题论证聘请的咨询专家应由完成同级别课题的主持人及具备同领域研究经验的3-5人组成。

5.实证研究。课题主持人要按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的基本范式,聚焦课题核心问题,明确背景现状、目的意义、内容方法、过程实施、存在问题和解决路径等进行科学有效的研究。要坚持以问题调研、行动研究和案例研究为主要方式,加强实证研究,对重点问题持续跟踪,注重问题解决的路径和办法的有效性、系统性和迭代性,有效推进成果转化运用。

6.中期督导。市教育局规划办应组织相关专家,深入课题学校,开展指导和督查工作,分析课题推进中存在的问题,指导课题团队有效协作,确保课题有效推进。课题主持人应按照市规划办《黄冈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中期检查反馈表》,提供相应的材料,接受督导检查。

中期检查中发现开展不力的课题予以限期整改,经整改仍不力的课题作为撤项处理;发现人员调动、离职等,需要更换课题负责人,由课题承担单位提出申请报市规划办统一备案,教育局规划办做好有关立项补办手续,予以跟进。

7.课题结题。市教育局规划办负责组织本市立项的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工作。上级规划办(国家级和省级)立项的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须经委托后,方可由市规划办组织结题鉴定。课题自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研究期须满2年方可结题。2年没完成研究任务的单位可申请缓结题一年。在规定时间里没有完成研究任务的课题作为撤项处理,主持人3年内不能申报同一级别及以上级别课题。

结题鉴定须以研究报告为主件,提交《黄冈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评审书》及相关佐证材料。结题鉴定专家组一般由5-7人组成,由市规划办按照课题属性和研究方向聘请。结题形式分现场结题和材料(通信)结题两种,基础教育的课题原则上采取现场结题方式。

8.证书发放。市教育局规划办只对总课题组颁发结题证书,不对子课题单位发放结题证书。综合性研究项目须在开题后由课题主持人向市规划办报送参与课题研究的实验单位相关证明,结题时可由市规划办依据课题承担单位完成的研究情况,以子课题为单位,出示主参人员参与实践的相关证明。总课题结题证书上课题主持人1名,主参人员不得超出12人(含12人)。课题鉴定等次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鉴定为优秀等次的课题,评选为先进单位的数量为实验单位总数的20%,优秀实验教师为主参人员的20%;鉴定为合格等次的课题单位,评选为先进单位的数量为实验单位总数的10%,优秀实验教师为主参人员的10%。先进单位不得少于2项较为突出的成果。优秀实验教师须有教学设计、教学反思、课堂教学实录、会议交流、论文发表各不少于1次。为了促进课题成果的提炼及转化运用,在实践研究的2-3年里,课题承担单位可以对课题研究的阶段成果和最终成果进行评比,评比次数为每学年不超出1次,总次数不超出3次。

9.成果转化。市教育局规划办要积极开展调研,培育一批研究真问题、真做课题的单位,挖掘课题的内涵与外延,归纳总结课题研究的过程、解决问题的路径,从教育、教学、学校治理等角度提炼出可供推广运用的问题解决路径和方法。课题承担单位自身要集中学校科研力量,聘请专家培育课题成果,通过迭代实践,形成可供借鉴的优秀教育教学案例。市教育局规划办应提供成果转换运用的平台,每年组织一次优秀课题推介现场会。推荐优秀课题参与国家、省、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培育一批优秀教育科研成果,促进成果的有效转化运用。

五、组织领导

1.成立领导小组。成立黄冈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局班子成员、市教科院院长任副组长,市教育局各科室科长、市教科院副院长为成员。下设办公室为“黄冈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简称“市教育局规划办”),市教科院院长为办公室主任。

各县(市区)成立领导小组,加强指导。采取激励措施,支持相关科室、教研员、学校申报课题,市、县教研员每人都要申报(或参与)一项课题,为他们开展课题研究创造好的条件。

2.工作职能。

市教育局规划领导小组对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进行全局性、战略性、 前瞻性、系统性规划,制定和发布年度课题指南。市教育局规划办负责黄冈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过程管理及全规划办委托的课题分级管理工作,主要包括课题申报、课题立项、开题论证、中期视导、结题鉴定、成果转化运用。市规划领导小组每年召开一次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市教育局规划办报告课题立项、开展、研究等情况。

课题立项实行领导小组集体负责制,先由专家盲评,再经领导小组会评,按照综合得票数量立项。结题由市教育局规划办组织专家进行鉴定。结题通报需由教育局规划办主任签发,盖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公章方可生效。

(本办法的解释权属黄冈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

黄冈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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