惯犯“搬家式”盗窃41起 赃物装满三间物证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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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民警清点李某某盗窃所得脏物 

12月13日,英山警方通报破获系列入室盗窃案:嫌疑人李某某流窜湖北、安徽两省8县,“搬家式”盗窃41起,赃物装满警方三间物证室。

11月17日清晨,英山温泉镇居民段某某报警称,自家粮油仓库夜里被盗,铁皮的卷帘门被损坏,存放的大米、面条、食用油被人偷得一干二净,损失约八九千元。

侦查员赶赴现场勘查,在一空油壶上发现了一枚浅浅的指纹。通过调查,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浮出了水面。

提起李某某,从事刑侦多年的侦查员夏永刚来说再熟悉不过。48岁的李某某自1989年以来,先后因盗窃罪,强奸罪、拐卖人口罪、脱逃罪等罪名入狱6次,5次被判刑,实际服刑24年。

为了不打草惊蛇,英山警方轮番乔装在李某某周围据点蹲守,密切关注其动向。12月3日凌晨1时,警方布下天罗地网,将开着三轮车“满载而归”的李某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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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某“满载而归” 

李某某到案后,英山警方赴湖北英山、罗田、蕲春及安徽岳西、金寨等两省8县,查证接受李某某赃物19人,走访类似案件受害人60余人,查实李某某作案41起,涉案金额30余万元。

侦查中,警方发现李某某盗窃时“从不挑食”,大到65英寸的液晶电视机,小到14寸的黑白电视机;烟酒副食、锅碗瓢盆、米面油盐、桌椅板凳统统搬回家。据统计,追回的赃物共计30余类500余件,放在一起相当于农村一个中型超市。5名民警清理了一整天,装满了警方三间物证室。

据介绍,李某某从不将东西放在自己家中,无论夜多深,都会送到兄弟家中。后来放的东西太多了,怕藏不住,就送到村邻里。

目前,李某某已被依法刑拘,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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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某变卖的部分赃物 

来源:荆楚网

编辑   陈 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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