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党的建设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积极探索,开拓创新,取得令人鼓舞的新成就、新经验,许多方面特别是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创先争优、走在前列。在市第五次党代会即将召开之际,黄冈纪检监察网站、“遗爱清风”微信推出“喜迎党代会 看看黄冈这五年”专栏,以看报告、晒成绩、展蓝图等方式,展示五年来全市各县(市、区)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的骄人成果,全面报道推进党的建设伟大工程的成就和经验。
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为建成全面小康浠水提供坚强纪律作风保证
——在中国共产党浠水县第十四次代表大会上的工作报告
陆续中
(2016年11月30日)
各位代表、同志们:
现在,我代表中国共产党浠水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县第十三次党代会以来,在县委和市纪委的坚强领导下,县纪委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统领,认真贯彻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纪委和省、市、县纪委历次全会部署,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科学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决有力惩治腐败,持续深化作风建设,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明显成效,为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证。
(一)考核与问责并重,着力压实“两个责任”。坚持顶层推动、长远规划,着力构建“两个责任”落实工作机制。协助县委制定《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方案》《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深入推进“九个一”责任落实机制,开展“十个一”示范点创建活动。从县委书记到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层层开展落实“两个责任”工作约谈。实行责任清单和台账管理,厘清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构建“两个责任”清单体系。强化检查考评,坚持县委常委会组成人员、党员副县长带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目标综合实绩考核,对考核排名靠后的乡镇和县直单位实行通报,并约谈党委主要负责人。五年来,查处“两个责任”落实不力问题46个,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9人,公开通报典型案例12起,约谈党政主职29人次,“一票否决”8家单位,营造了落实“两个责任”的强大气场。
(二)教育与宣传并重,不断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坚持警钟长鸣、防范在先,推动反腐倡廉教育经常化、制度化和全覆盖,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以党委中心组封闭学习、专题研讨、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纪条规。印发党纪党规或作风建设专题读本15000余册、学习辅导资料5万余份。坚持一年一个主题,每年5月份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先后组织党政“一把手”400余人次到鄂东监狱,党员干部及其家属21000余人次到县看守所接受警示教育。坚持领导干部任前谈话制度、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制度,开展科级干部任前廉政谈话318人次,与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谈话341人次。以县电视台、手机报、微信公众号为平台,定期给全县党员干部播发廉政短信或廉洁动态信息;以微信、微博、微党课、微卡片等为媒介,进行党纪法规“微教育”和廉洁自律“微提醒”。积极开展廉洁文化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家庭、进农村等“六进”活动,营造全民参与、共筑“廉”风的良好氛围。加强宣传教育阵地建设,着力打造闻一多纪念馆、县看守所、县楚剧团、县委党校等四个廉政教育基地,高标准建成闻一多大道“廉洁文化一条街”,闻一多纪念馆被省纪委确定为全省首批“廉政教育基地”,初步形成了闻一多廉洁文化品牌。
(三)常抓与长管并重,持续深化作风建设。坚持抓党风、促民风,抓作风、促发展。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开展第三方监督,驰而不息纠治“四风”, 制定并严格执行全县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十条禁令”,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八简两风”、县委“十条禁令”的问题,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五年来,开展明察暗访300余次,查处各类作风建设问题363个,纪律处分268人,对公车私用、违规操办生日宴、收受“红包”礼金、滥发放津补贴等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印发典型案例通报43期。举办电视问政节目3期,开展“行风热线”活动206期,现场解决问题274个,相继开展领导干部多占住房和办公用房、党员干部建(购)私房、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违规使用财务票据等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查纠问题237个,处分157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4人,诫勉谈话124人,清退违纪资金1500余万元,解决了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问题。五年来,全县“三公”经费支出逐年下降,违规公款消费得到有效遏制,一些长期难以刹住的歪风得到有效治理,党员干部守纪律、严作风、讲规矩的意识明显增强。
(四)惩处与挽救并重,不断改进纪律审查方式。以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为目标,紧盯“三种人”,严查“三个后”,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五年来,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共接收信访举报2105件,初核问题线索1993件,立案810件,党纪政纪处分738人,采取“两规”(“两指”)措施17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7000余万元。党的十八大以来,纪律审查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2013、2014、2015、2016年,立案数同比分别增长 24%、59%、 64 %、45%,不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先后查办了县国土局原副局长南某、县房产局原局长张某、县法院执行局原局长董某、绿杨乡原乡长汪某、散花镇党委原副书记汪某某等一批有影响的大要案,形成极大震慑。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断提升纪律审查工作质效。五年来,开展信访监督和谈话函询250件(次),党纪轻处分468人,组织处理186人,党纪重处分167人,重大职务调整21人,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33人。严格实行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对78名不符合提拔重用或晋升晋级的干部予以否决。注重受处分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开展回访教育281人次,督促整改执纪不到位问题37个。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为132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了问题。充分发挥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相互移送问题线索125件。组建8个办案协作区,推进基层纪检组织协作办案和办案场所规范化建设。
(五)治标与治本并重,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紧盯与人民群众联系紧密、权力集中的小官贪腐问题,深入开展基层“小六长”专项治理。五年来,严肃查处县供销社原政工股长范某、住建局节能办原主任陈某、国土局土地交易中心原主任许某、绿杨乡国土所原所长周某、兰溪镇虎坳村连续三任党支部书记胡某、邹某、叶某等 102 名基层“小六长”,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8人。运用大数据开展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查实问题线索3404条,主动清退资金102万余元,纪律处分27人。先后对精准扶贫领域问题追责问责21人,召回管理3人,免职2人,通报批评7人。以省委巡视整改为契机,以眼里揉不得沙子的认真劲儿,严肃认真对待巡视反馈的每一条问题线索,严查快办一批典型案件。对巡视组交办的405件问题线索,做到件件有调查、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复。牵头组织开展5大类13个方面巡视反馈问题专项整改,组织自查自纠2100余人次,查纠问题762个,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建立完善内部管理制度47个。借鉴巡视工作方法,率先在全市出台《县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已完成对2个县直单位和1个乡镇的第一轮巡察,发现问题线索77条。针对扶贫领域容易出现的突出问题,出台严明精准扶贫工作纪律“十条铁律”,受到省委、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六)严管与厚爱并重,打造纪检监察“铁军”队伍。深入推进纪检体制改革,促进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全面完成县直单位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工作,对县纪委监察局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3次清理,议事协调机构由79个调整为11个,机关内设机构由13个撤并为9个。严格督促落实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在党委班子中的分工和排序要求,协助县委出台“两个提名考察实施办法”,“两为主”要求进一步具体化、制度化。全面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先后组织开展“创五好班子、建一流队伍”“五亮五比五看”“三提一创”“三严三实”“三树三比三争”等主题教育活动,定期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家属开展家庭助廉教育。注重培养和选树身边先进典型,教育身边的纪检监察干部,《中国纪检监察报》《湖北日报》、湖北电视台等媒体先后对我县4名纪检监察干部先进事迹作宣传报道。以“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高度自觉,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规问题严肃处理,对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先后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问题4个,处分3人,撤职并调离机关1人,诫勉谈话2人,约谈3人,通报批评3人。
五年来,我们不断在工作中深化改革,在实践中探索创新,多项特色工作被中纪委和省、市纪委推介,先后受到赵洪祝、李鸿忠、侯长安、刘雪荣等领导同志的批示肯定。我县先后被省纪委确定为全省反腐倡廉建设“十个全覆盖”工作示范县、全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示范县,4家单位被评为省级源头治腐示范点;3次荣获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县称号,5个改革创新项目分别荣获全省“创新奖”和全市十佳特色工作;一次荣获全省纪检监察信息工作第一名;机关绩效考评两次居全市第一名;纪律审查工作多次获得市纪委表彰,市纪委先后5次在我县召开现场会,推介我县经验作法。
各位代表、同志们,回顾过去五年的工作,全县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县委和上级纪委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全县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得益于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积极配合和踊跃参与,得益于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不懈努力。在此,我代表县纪委向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存在逐级递减现象,少数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责任追究失之于宽松软;“四风”问题树倒根在,发现和查处“四风”“隐身衣”问题方法不多、措施不硬;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没有得到有力整治,不收敛、不收手的问题仍然存在,反弹压力较大;一些党员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机制有待进一步探索实践;一些部门和党员干部的违纪问题仍呈多发态势,重点部门和关键环节权力运行监督制约还不够健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纪检监察干部在思想认识、理念思路、方法措施、工作能力上,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还不完全相适应,监督缺失、执纪不严、作风不实、能力不足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对这些问题,我们务必保持高度警醒,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予以解决。
二、五年来的工作体会
回顾五年来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我们有五个方面的深刻体会,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坚持和深化:
——必须坚定立场、保持定力,始终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扛在肩上。五年来,县委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责任担当,全面履行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我们积极协助县委有效推进“两个责任”具体化、规范化。建立清单“明责”,将主体责任落实到各级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班子其他成员身上,推动县乡构建起主体责任清单化管理体系;加强传导“压责”,实施党组织负责人落实主体责任专题述职机制,推进责任落地生根;定期检查“督责”,及时通报或反馈检查考核结果,有力督促责任落实;严格追究“问责”,坚持“一案双查”,形成了以责任落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良好局面。
——必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始终把“挺纪在前”的要求放在心上。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努力做到纪严于法、纪先于法,实践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正确用好纪律这把尺子,准确标出了管与治的“刻度”,有力地改变了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现实状况。实践证明,只有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工作理念,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防病于未萌、治病于初起,才能警示、教育和挽救大批党员干部,使犯错误的同志深切感受到党组织的关怀和温暖,更好地改正错误、真心向党。
——必须坚持有腐必反、有案必查,始终把惩治腐败的利剑握在手上。五年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严肃查处和通报曝光典型案件,正风反腐成效显著。实践证明,全县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对党中央在反腐败斗争上的决心要有足够自信,对反腐败斗争取得的成绩要有足够自信,对反腐败斗争带来的正能量要有足够自信,对反腐败斗争的光明前景要有足够自信,以旗帜鲜明的政治立场、坚强无畏的政治勇气、坚韧不拔的政治定力,紧抓惩治腐败不放松,全力以赴打赢这场输不起也不能输的战争!
——必须聚焦主责、突出主业,始终把深化“三转”落实在行动上。五年来,我们以深化纪检体制改革为主线,大力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理念思路、体制机制、工作内容、方式方法创新,走出了一条具有浠水特色的反腐倡廉新路子,形成了一批工作亮点和品牌。这些成绩的取得告诉我们,只有不断深化纪检体制改革,聚焦主业、深化“三转”,坚持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才能更加符合实际、富有成效。
——必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始终把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体现在效果上。五年来,我们持续正风肃纪,干部作风明显好转,有效解决了一批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我县在全市综合实绩考核中逐年进位,用实际行动和成果充分验证了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反腐并不会影响经济发展,反而有利于经济发展持续健康”的重要论断。实践证明,只有不断加大惩治腐败力度,做到正风纪与抓发展两手发力、并行不悖,才能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
三、今后五年工作建议
未来五年,是我县致力跨越赶超、加速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的决胜时期。繁重而又艰巨的改革发展任务,对全县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和目标。我们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县委“一心三区”战略、打赢“六大战役”目标,忠实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之以恒改进作风,坚定不移惩治腐败,不断深化源头治腐,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加强“铁军”队伍建设,着力完善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推动全县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再上新台阶。
(一)严明党的纪律、强化党内监督,不断取得纪律建设新成效
严明政治纪律,保证政令畅通。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做到党要管党先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严治党先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相互勾连等问题,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加强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纪律督查,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深化党纪教育,增强纪律意识。以加强党性修养为核心,以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主线,以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为目标,深入开展党规党纪教育,引导广大党员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制度意识、纪律意识,形成尊崇制度、遵守制度、捍卫制度的良好氛围。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学习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十八大以来新修订的党内法规。以县委党校为依托,探索创办领导干部廉政教育轮训班、受处分党员干部再教育班、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班等三个主体学习班,使坚定理想信念、严格自律、廉洁奉公成为广大党员干部的自觉行为,始终将党规党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开展“廉洁支部”创建活动,把廉洁基因根植到每一个基层党支部,把廉荣贪耻的思想意识融入到党员的每一根神经。
强化党内监督,净化政治生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党内监督,加强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严肃查处不执行制度、不按制度规定办事等行为。坚持“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重大问题和个人有关事项请示报告等各项制度,增强党的组织生活活力。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全面加强对各级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着力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难监督问题。要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形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失责必追究的制度安排。紧扣“六大纪律”,全面开展县委巡察工作,突出政治巡察,确保本届任期内巡察全覆盖。强化巡察结果运用,及时发现和解决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增强震慑、遏制和治本效果。督促有关部门对相关制度进行清理和规范,加强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二)压实“两个责任”、强化责任担当,着力推动管党治党取得新进展
强化压力传导。把“两个责任”落实情况作为党风廉洁建设考核、党内民主生活、党政正职述责述廉评议的主要内容,健全廉政谈话、廉政约谈、函询和诫勉谈话、分类指导等制度。大力推行基层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管理和台账记实制度,制定和落实主体责任清单,促使各责任主体对单领责、照单履责,做到知责明责尽责。重点推行“两报告”制度:即全县各级各单位党委(党组)必须定期向县委、县纪委报告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的落实情况,各单位纪委(纪检组)必须定期向县纪委报告监督责任落实情况。
履行监督责任。各级纪检组织要发挥党内监督的专责作用,敢于担当、敢于监督、敢于负责。制定和落实监督责任清单,加强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从最突出的问题入手,从最紧迫的任务抓起,坚持不懈,攻坚克难,久久为功,真正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
严格责任追究。坚决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重点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方面问题,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党组织责任。健全典型问题常态化通报机制,追责情况要定期报告,典型问题要点名通报、公开曝光,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三)坚持长抓常管、健全长效机制,全力构建作风建设新气象
持之以恒查纠“四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有关规定精神,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公款送礼、公款旅游、违规使用公车、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奖金津补贴以及“三公”经费使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紧盯隐形变异“四风”问题,采取专项清理、明察暗访、引入第三方监督等手段,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
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建立健全教育引导机制,强化理想道德教育,发挥德治礼序、乡规民约、家规家风的教化作用,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凝聚党心民心、带动民风社风。紧紧围绕加快发展大局,以转变思想观念、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营造优良发展环境为目标,通过集中整治“中梗阻”,严肃查处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问题,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服务和保障。充分发挥媒体舆论引导作用,大力宣传主动作为、敢于担当、勤廉从政的先进典型,打造廉洁、务实、高效的干部队伍。
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建立干部干事创业容错纠错机制,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实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改革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故意行为区分开来,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促进干部清廉为官、为官有为。充分运用召回管理、党内问责、行政问责等手段,树立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导向,推动干部能上能下。
(四)把握力度节奏、保持高压态势,奋力夺取惩治腐败新胜利
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反映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进一步强化不敢腐的氛围。要坚决减存量,按照“四种形态”严格处置问题线索,扩大谈话函询覆盖面,努力实现问题线索“零暂存”。要坚决遏增量,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加大对苗头性、轻微违纪问题的处置力度,使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要经常使用,使党员干部少犯和不犯大错误。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做到有腐必反、利剑高悬、除恶务尽。
突出纪律审查重点和特色。规范信访举报秩序,畅通群众信访举报渠道,合理处置反映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坚决打击闹访、缠访等非正常信访行为,开展信访举报工作示范乡镇、示范村创建活动,推行“阳光信访”。坚持法纪分开原则,将违纪问题作为纪律审查的重点,在信访受理和线索处置中,把是否有违纪问题作为衡量标准,作出恰当处理。一般性问题要与本人见面,谈话提醒、函询核实,对指向明确的问题扎实做好初核。对于同时涉及违纪和违法的案件,要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快查快结、快进快出,集中精力查清主要违纪事实,锁紧证据链条,及时将违法问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执纪审理各环节要聚焦纪律,主要看违纪问题是否调查清楚,严把事实关、证据关、定性关、量纪关、程序关,把每一起案件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
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要注意把握政策、区分情形,对那些违反党的纪律后知错、悔错、改错的同志,合理定性量纪,做到宽严相济。要建立健全纪律处分与组织处理综合运用的有效衔接机制,充分运用批评教育、廉政约谈、诫勉谈话,以及免职、停职、调整工作岗位、降级降职、改任非领导职务、提前退休等组织处理手段,发挥监督执纪问责的综合效应。要加强对受处分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回访教育等制度,真正体现对党员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最大程度地消除负能量、放大正能量。坚持依纪依规开展执纪审查工作,守住执纪审查安全底线。
凝聚反腐败整体合力。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坚持在县委统一领导下全面开展反腐败协调工作,加强与法院、检察、公安、审计等单位信息沟通,明确职能职责,发挥各自优势,加大办案力度。要充分运用信息化、科技化的手段,建立腐败问题线索相互移送机制,实现各成员单位资源共享,提升查办腐败案件工作效率和水平。坚持重大事项、重大案情、重要舆情、重要线索情况通报制度,定期向县委和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报告反腐败工作开展情况,凝聚起快速有效突破大案要案的工作合力,形成信息共享、优势互补、力量集中、整体推进的反腐败工作格局。
(五)完善制度建设、突出教育防范,大力营造廉荣贪耻的新环境
强化制度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全面完成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2013-2017年工作规划》及省、市、县委实施意见的各项工作任务,协助县委适时出台下一个五年规划实施意见,努力构建“不想腐”的保障机制和“不能腐”的防范机制。研究出台《全县党员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容错纠错免责实施办法》,营造主动尽责、敢于负责的干事创业环境。建立和完善廉政风险防控责任落实机制、动态监控机制、预警处置机制、检查评估机制。加强各地各部门系统、行业内部管理,认真执行“三重一大”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制度。
加大宣传教育。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强化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健全完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作风建设责任清单制度,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抵制不良风气。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剖析典型案例,用好反面教材,发挥警示、震慑和教育作用。加强浠水纪检监察网、廉政微信平台建设,打造“廉洁浠水”宣传平台。以县看守所为依托,打造升级版全县警示教育基地。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传播正能量,倡导党员干部反“四风”、树新风,以优良的党风凝聚党心民心、带动社风民风。
拓宽宣教领域。大力宣传反腐倡廉任务和决策部署,统一干部群众思想认识,凝聚反腐倡廉人心力量;广泛宣传反腐败工作成果和勤廉典型,增强干部群众反腐败斗争必胜的信心;加强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宣传报道,及时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和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发挥警示作用,提高震慑力。积极调动各部门和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充分发挥各级纪委网站、广播电视台、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媒体舆论引导作用,形成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要将廉洁文化建设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四风”要求和反腐败斗争紧密结合起来,引导干部和群众树立廉洁、诚信、勤俭、守法的思想观念。继续抓好廉洁文化“六进”活动,全面实施廉洁文化进旅游景区、工业园区和重点工程项目“新三进”活动,在全县倡导廉荣贪耻的良好氛围。
(六)强化压力传导、深化专项治理,努力让群众感受正风反腐新成果
强化问题线索排查和督办。加强与组织、财政、审计、信访、民政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利用信访举报平台、政风行风热线、微博微信等信息渠道,及时发现和受理反映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线索。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对职责范围内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实行台账管理,逐项明确责任主体、整治措施和进度安排,对未查处、未问责的,不销号、不放过,确保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及时有效解决。
开展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巩固深化专项整治成果,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履职尽责专项治理。坚决查纠征地拆迁、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教育医疗等领域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化运用大数据平台,开展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在政策落实中贪污侵占、克扣挪用等违纪案件,切实维护群众利益。重点查处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弄虚作假、挥霍浪费等问题,以严明的纪律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保障。
切实加强基层党风廉洁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管党治党的作用,督促基层党支部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发挥好纪检委员的监督作用。深入推进党务、政务、村(社区)务等领域办事公开,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加强对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构建“小村官大监管”体系,督促基层党员干部按章办事。加强基层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大力整治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吃拿卡要、“小鬼难缠”、欺压群众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七)聚焦主责主业、锤炼定力能力,有效激发纪检监察队伍新活力
深化内部体制改革。深入推进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纪检组长、副组长)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深化纪检监察机关综合派驻改革,进一步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完善基层党支部纪检组织网络,建立一支素质过硬、敢于担当的专兼职纪检队伍。紧跟中央和中央纪委推进监察体制改革步伐,努力实现对所有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全面提升履职能力。深化“三严三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深化学思践悟。大力实施纪检监察干部“素质提升工程”,开展新一轮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采取以案代训、跟案培训、选派培训等多种形式和手段,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发现问题线索的能力、开展纪律审查的能力、组织协调反腐败的能力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全面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和调整力度,严把“入口”,畅通“出口”,真正把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优秀干部充实到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加强日常管理监督。始终抓紧内部监督管理,督促纪检监察系统干部自觉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县纪委领导班子成员既要带头严格自我要求,树立良好家风,又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压紧压实对内“两个责任”,充分发挥机关党支部作用。完善内控机制,实行线索、审查、审理相对分离,管人、管钱、管案相对分离。常态化开展内部作风巡查,对纪检监察干部执纪违纪、以案谋私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护短,绝不手软,坚决防止“灯下黑”,用铁的纪律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各位代表、同志们,县第十四次党代会确立了我县今后五年的发展蓝图,美好前景令人振奋,宏伟目标催人奋进,全县纪检监察组织肩负的使命光荣而艰巨。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县委和上级纪委的坚强领导下,挺纪在前,严格监督,严肃执纪、严厉问责,不断深化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圆满完成县第十四次党代会提出的各项任务、全面建成小康浠水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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