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解决少数党员领导干部“不会抓、不会管、不落实”的问题,11月28日,市委主责办印发《关于印发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六项制度的通知》,建立健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长效工作机制。
六项制度紧紧围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就述责述廉、调研督导、宣传教育、廉政谈话、台账管理、“百姓问政”活动六项重点工作,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党员干部的工作职责,细化了工作流程,强化了痕迹管理。为各级党员干部强化责任意识,提升履责能力指明了方向和路径,为问责追责提供了依据,为强化监督营造了氛围,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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