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道路交通管理水平,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保障群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进一步加强对我市“非标四轮电动车”(老年代步车)等非法上道路行驶车辆的整治。武穴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现公布12类已完成司法鉴定的非标四轮电动车车(老年代步车)成品名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GB 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T 19596-2017《电动汽车术语》的相关条款规定,经鉴定,这12类四轮电动车均属于机动车范畴。不符合办理车辆注册登记的法规要求,属“非标四轮电动车”禁止上道路行驶。特此提醒已购买或未购买的所有人,提高法制意识,选择合法交通工具出行。销售该类非标四轮电动车经销商要明确告知购买人存在的法律风险,因受欺诈购买此类车辆的人员可通过法律途径向经销商维护自己权益。
武穴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1年11月27日
附件:相关车型警示
来源丨平安武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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