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安徽省强力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建立完善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制度,约谈出庭应诉率不达标市的领导,提前半年完成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目标。截至6月底,全省各级行政负责人平均出庭应诉率提高到100%。(7月8日《新安晚报》)
随着社会法治进步,“民告官”行政诉讼已是平常之事。然而,“告官不见官”,在一些行政诉讼案件中比较普遍,往往案件久拖不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安徽省强力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现实了“告官100%能见官”,不仅是很好的法治教育,真正体现了法律面前官民平等,也有助于化解官民双方的矛盾和纠纷,促进政府部门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减少不必要的官民矛盾和纠纷。
面对司空见惯的“民告官”行政诉讼案件,政府部门不再避之唯恐不及,但以前一般由代理人参加应诉,很少有行政机关负责人亲自出庭应诉的。这样现象,给原告当事人的感觉就是,官与民在法律面前并不平等,政府部门代理人出庭应诉,就是一种敷衍、应付的做法。安徽省强力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不仅真正体现了官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也让当事人感受到政府部门对案件的高度重视以及应诉的诚意,看到了通过司法途径解决行政纠纷和争端的公平、公正性,不再担心“官官相护”打不赢官司的问题。
“当一次被告,胜过十次法治教育”。《安徽省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规定》中明确规定,行政机关负责人要按照规定在行政诉讼中“应出尽出”,出庭、出声、出解,直接倾听人民群众呼声,推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确保出庭应诉率达100%,以实际行动维护法律尊严与权威。此举作为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本要求、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是各级行政机关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的重要体现,当然也是能让行政机关负责人在法庭现场,接受一次很好的法治教育。
“告官100%能见官”也是多赢之举,其一,在法庭上官民面对面平等对话,通过法庭公开审理和公正裁决,能让双方都心服口服,有利于解决官民之间的纠纷和争端。其二,倒逼行政机关负责人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否则,在法庭上或被辨得“哑口无言”,就有可能当众出丑,如果最终败诉也会影响政府部门的形象和公信力。其三,当民众看“民告官”确实能够公平公正地解决纠纷,“民告官”案件将会多起来,而采取不当信访、极端行为等非诉讼方式的民众便会越来越少,既节约了大量的社会资源,政府部门也减少了很多麻烦。
“告官100%能见官”,对构建和谐、稳定法治社会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各地政府部门应当大力推广。
来源:华声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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