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直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启用专用号牌

自6月1日起,黄冈市直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全面启用专用号牌。事业单位公务用车专用号牌与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相同,均为“鄂J****A”(*为阿拉伯数字)。

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和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按照车改后公务用车实行标识化管理的要求,4月2日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发出规范市直事业单位专用号牌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单位现使用的公务用车,除了医用救护车及园林、环卫部门承担垃圾清运、洒水等任务的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外,均按应换尽换的原则改挂专用号牌。截止5月31日,市直事业单位公务用车专用号牌换发工作已全面完成。

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要求,公务用车专段号牌车辆没有任何特权,使用者应当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服从公安交管部门和公车主管部门的管理,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做遵纪守法的表率,树立公务用车良好形象。

来源:黄冈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编辑:毛紫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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