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法院:岁末强执行,为民解“薪”忧

“感谢法官,帮我把工钱要回了,这下我能安心过年了!”2月8日晚,领到义务款的申请执行人张某激动不已,连声感谢法院帮其追回了拖欠的工钱。

基本案情

2019年5月,张某、郑某等四人受同村的王某雇佣,为其翻修老屋,做工结束后,王某表示年底给付工钱便外出打工,后一直未归家,拖欠的工钱也不予支付。张某、郑某等四人多次催讨工钱无果后将王某诉至法院。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多次与被执行人王某联系,但王某经常性电话不接、短信不回,以在外务工为由躲避执行。执行干警上门调查也未发现王某踪迹,故委托申请执行人和当地村干部,一有王某消息请立即告知法院。

执行结案

2月8日晚7时许,浠水法院收到消息,被执行人王某已悄然返家,院执行局副局长王寒竹立即组织干警,驱车赶往指定地点将被执行人王某带回法院,并拟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在执行干警的释法说理下,被执行人王某认识到自身错误,主动联系家属,将32000元的义务款送到法院。该案顺利执结,申请执行人也能安心的过个好年了。

岁末年关,为进一步服务保障民生,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浠水县人民法院趁着春节期间被执行人返乡过年“良机”,走访摸排失信被执行人住所23处,拘传“老赖”4人,执结涉民生案件7件,执行到位金额18万余元。

来源:浠水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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