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水费电子发票的公告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的文件精神,我公司将于2020年12月1日起,推行电子发票替代传统纸质水费普通发票。现告知如下:

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推行范围为本公司所有结算用户,业务范围为水费缴费、报装费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维持原有开具纸质发票模式。

二、用户通过银行批扣、银行网银、微信、支付宝、翼支付等渠道交费成功后,自行在黄冈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上查询、下载和打印电子发票。

其中,企业用户需提供纳税人识别号,如需登记,请携带企业法人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到我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窗口办理;居民用户需确认户名是否正确,如需更改,请携带身份证和房产证原件或复印件到我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窗口办理。

三、在客户服务中心、农商行各网点、银行代扣和各线上交费渠道的用户将取消提供纸质的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冠名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的打印(增值税专用发票仍保持纸质开具)。

客户服务中心营业厅现场交费用户可通过电子邮箱和手机短信的方式在交费现场获取电子发票,或者自行在黄冈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上查询、下载和打印电子发票。

四、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自行打印,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及使用规定等与原纸质发票相同。

五、微信公众号水费电子发票查询下载打印具体操作如下:

1、关注“黄冈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

2、绑定用户编号

3、在电子发票界面下载打印电子发票

咨询电话:0713-8366033

来源:黄冈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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