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田县一男子为了方便自己外出务工,借用他人的户口簿试图骗领身份证,但被民警一眼识破,不仅没有办成证件,还被依法处罚。
2020年11月23日上午,一名自称王某的男子来到罗田县公安局白庙河派出所户籍室声称身份证遗失,要求补办居民身份证。民警在办理过程中发现王某本人的相貌和户籍系统的历史照片差别较大,有骗领居民身份证嫌疑,民警立即不动声色对其个人情况进行核查。
经查,王某的真实身份是罗田县大河岸镇村民杨某。杨某准备外出打工,由于工作单位要求年龄在55岁以下,而杨某年龄已经过了55岁,他就自以为是的想到借个户口簿重新办个身份证。杨某找到比自己小5岁的亲戚王某(白庙河镇人),借来其户口簿来到派出所,谎称自己是王某,试图蒙混过关,不想被细心的户籍民警当场发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发法》第十六条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杨某做出了警告并罚款200元的处罚决定。
民警告诫广大群众:公民在办理身份证时必须提供本人的户籍材料,使用他人或虚假的户籍材料骗领身份证是违法行为,切勿实施,否则将受到法律的惩处。
来源:罗田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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