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发文:不得将健康码作为人员通行唯一凭证!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的实施方案》,提出完善“健康码”管理,便利老年人通行。各地不得将“健康码”作为人员通行的唯一凭证,对老年人等群体可采取凭有效身份证件登记、持纸质证明通行、出示“通信行程卡”作为辅助行程证明等替代措施。有条件的地区和场所要为不使用智能手机的老年人设立“无健康码通道”,做好服务引导和健康核验。在充分保障个人信息安全前提下,推进“健康码”与身份证、社保卡、老年卡、市民卡等互相关联,逐步实现“刷卡”或“刷脸”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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