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布!湖北6地成全国试点!

10月13日,交通运输部官网正式发布

《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关于组织开展

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

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公布了167个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

体制改革试点地区名单

其中,湖北省潜江市、丹江口市

宜都市、南漳县、钟祥市、红安县

被确定为该项工作的试点县(市)

具体内容如下



《通知》要求

认真开展试点

改革试点工作周期为3年(2021—2023年)。各改革试点地区要围绕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有关要求和所选试点主题,明确任务目标、落实责任分工、强化保障措施,确保试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交通运输、财政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紧密协调配合,加大保障力度,整合各方资源,支持改革试点地区开展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加快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全面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和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保障。

强化过程监管

各省级交通运输、财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省域内改革试点工作的监管和指导,及时了解各试点地区工作进展情况,指导帮助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于每年12月底前形成本省份的试点情况报告,一并报交通运输部和财政部。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将密切跟踪各试点地区工作进展,加强工作指导,确保试点落地见效。

总结典型经验

各省级交通运输、财政主管部门要认真总结和提炼改革试点地区好的经验做法,通过组织现场会、经验交流等方式予以推广,切实发挥好改革试点地区的典型带动作用,全面落实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各项任务。试点周期结束后,各改革试点地区要提交试点工作总结报告,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将组织总结评估,对成效显著、示范价值高、推广效果好的试点地区,优先纳入“十四五”“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予以表彰,同时将改革试点工作的进展和成果作为中央车购税资金“以奖代补”支持农村公路建设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

提升路况水平和路域环境

为家乡发展加油点赞!

来源 长江云综合交通运输部官网

编辑 毛紫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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