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1人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浠水县人民政府原副县长、县公安局原局长田勇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据黄冈市纪委监委消息:经黄冈市委批准,黄冈市纪委监委对浠水县人民政府原副县长,县公安局原局长田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田勇违反政治纪律,串供堵口,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规同意套取公款用于不正当开支,违规使用公务车辆,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违反群众纪律,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违反工作纪律,打探党组织对其纪律审查的内容,私自留存纪律审查资料;违反生活纪律,造成不良影响。违反国家法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罪;身为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情私利,对明知应当受到刑事责任追究的人员,故意包庇使其不受追诉,涉嫌徇私枉法罪;违反枪支管理规定,私藏军用子弹,涉嫌私藏弹药罪;指使下属为自己伪造居民身份证件,涉嫌伪造身份证件罪。

田勇身为公安机关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以权谋私、知法犯法、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黄冈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黄冈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田勇开除党籍处分;由黄冈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来源:遗爱清风

编辑:谢梓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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