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确保每个街道行政编制不少于15名、事业编制不少于30名

7月3日下午,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召开第116场新闻发布会,解读《关于深化新时代党建引领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的意见》系列文件。

前不久,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通过了推进省域治理现代化的《决定》,提出了“1+1+N”一揽子治理举措。根据省委安排,省委组织部牵头起草了《关于深化新时代党建引领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的意见》等5个文件,作为“N”的组成部分。

湖北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周静介绍,系列意见中包括《关于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总的改革思路是:通过明责、赋权、扩能,理顺街道条块关系,提高街道统筹协调各方、领导基层治理的能力。明确街道职能定位,逐步下放审批执法服务权限到街道,依法明确街道执法主体地位。每个街道扁平化设置3至6个内设机构,统筹设置3个直属事业单位。通过“减上补下”实现人员编制向基层配置,确保每个街道行政编制不少于15名、事业编制不少于30名。

来源: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新闻发布会 

编辑:毛紫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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