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部门联合发布通知:着力建设“企业金融服务方舱”

4月27日,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经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等10部门联合发布通知,在全省开展“企业金融服务方舱”建设。“方舱”由各市(州)、县(市、区)政府组织建设,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省内各金融机构参与。

为帮助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遭遇困难的企业早日步入正轨,“企业金融服务方舱”按照“团队式、系统性、专业化”模式,建立开放式政银企金融服务平台和工作机制,为企业“治病疗伤”、纾困解难。

哪些企业可“入舱”?据介绍,“入舱”名单由企业自愿申请、地方政府组织推荐,主要是供应链不畅、停产时间较长、上下游资金拖欠等造成资金短缺、生产经营难以持续的企业,尤其是民营和中小微企业。企业所在行业包括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对外贸易、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和民生领域企业。这些企业要求基本状况较好、无严重失信记录,经过“救治”后今年年底前可恢复正常生产经营。

企业“入舱”后,由主办银行牵头“会诊”,经企业、政府相关部门和金融管理部门等会商后制订救助方案。“救治”过程中,政府部门协调解决供应链、房租减免、抵质押等方面问题,提供贷款贴息、纾困资金的帮助。金融机构提供融资支持,采取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减免利息、债务重组等方式提供帮助。企业名单实行动态调整,“入舱”时间一般不超过半年。企业财务指标向好,现金流基本正常,实现经营可持续即可“出舱”。

来源:湖北日报

编辑:毛紫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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