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不用带纸质驾驶证?湖北省公安厅专门下发通知

11月14日,记者从省重点提案办公工作座谈会上获悉,省公安厅已开通了驾驶证、行车证等证件电子化应用功能,同时配套完善电子化驾驶证、行车证生成途径和应用场景。目前,全省已有39355人通过“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实人认证,持有电子化驾驶证,17829台机动车获取电子化行驶证。

《道交法》第十九条的规定:“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那么,电子化驾驶证在哪些场景下适用?省公安厅专门下发通知,对电子化驾驶证的应用场景作出明确规定:民警路面执法检查证件时,允许当事人出示电子凭证,民警通过警务通或系统核查后视为持有驾证、行驶证,不得罚款、扣车;民警现场查处简易交通违法行为时(发生交通事故除外),允许当事人出示电子凭证,民警通过警务通或系统核查后视为持有驾证、行驶证处理;当事人到交警窗口办理非现场交通违法确认(简易程序)时,当事人忘记携带实体驾驶证、行驶证的,窗口民警在系统核实证件状态无误的,给予办理违法确认。

为何不能用于交通违法行为处理?交警解释,按照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有的需要暂扣驾驶证,交警还是要扣下纸质证件。

下一步,湖北省还将在现有法律、法规框架下,进一步拓展驾驶证、行驶证电子化应用场景,深度挖掘应用功能,更方便广大交通参与者出行,提升公安交管部门管理服务水平。

来源:湖北日报

编辑:毛紫叶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