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327名市级河湖长上半年巡查履职“交卷”

湖北省河湖长制办公室近日通报了上半年全省各市级河湖长巡查河湖情况,部分市州河湖无巡查记录、联系部门未做到每季度了解全线情况的市州党政年度考核将被扣分。

目前全省共有 327名市级河湖长,领衔负责521条(个)市级河(段)湖库治理管护任务。上半年累计巡查1060人次,督办解决突出河湖环境问题2542个,平均每个市级河湖被巡查2次,解决相关问题5个。

鄂州、天门、十堰、神农架、黄冈、宜昌市级河湖长巡查频次高于全省平均值。全省有6名市级河湖长上半年巡查河湖超过15次,督办解决突出问题超过20个。

十堰、黄冈、襄阳、宜昌、恩施河湖长联系部门自主巡查频次高于全省平均值。全省有6个市级河湖长,上半年联系部门协助对应河湖长巡查河湖次数超过12次。

通报称,鄂州市五丈港、洋澜湖、抔湖,神农架林区里叉河、 庙儿沟等5个市级河湖无巡查记录。咸宁、神农架两地有9个联系部门未协助市级河湖长,做到每季度至少了解一次责任河湖全线情况。

湖北省水利厅河湖长办公室副处长 贺俊:市级河湖长至少每半年要出征巡查一次。同时每个季度要至少了解一次责任河湖的全线情况。只有本人出征巡查和了解全线问题两项指标都达到才算履职合格。规范河湖长履职,通报河湖长履职情况,从而督促各级河湖长上岗履职,解决河湖问题,让千湖之省绿水长流。

来源:长江云

编辑:陈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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