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两天
香港海港城再度发生
暴徒拆下国旗事件
事发后
大批爱国爱港人士自发把国旗升起
“你们拆一次,我们升一次!”
海港城又现暴徒拆国旗据环球网,8月5日晚,香港海港城时隔两天再现暴徒侮辱国旗事件。19时30分前后,一部分暴徒再次来到尖沙咀码头,扯下五支旗杆上的五星红旗,把国旗扔到了海里。
图源:环球网援引《南华早报》记者推特
这次行动很“偷摸”,很多人可能还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但旗杆上的国旗已经没有了。
旗杆上的国旗已被拆下。环球时报-环球网记者 杨升/摄
稍后,不少游客似乎也意识到不对劲,纷纷驻足抬头观望。部分内地游客和路人发现了光秃秃的旗杆,表情惊讶,错愕。
一位内地来的游客驻足看了许久,说道:“香港到底怎么了啊?这些人疯了吗?”
对此,香港青贤智汇主席谢晓虹表示强烈愤慨:“这些人简直丧心病狂!”
“鲜艳的五星红旗是我国英勇烈士用生命保家卫国的象征!是洗刷香港被英国殖民百年屈辱的象征!这些侮辱国旗的狂徒不知历史,根本没有资格也不配做中国人!如此一而再侮辱国旗是公然挑战中央权威,严重冲击‘一国两制’底线!全中国人民包括香港市民一定会记住这些丧心病狂的暴徒。不论在任何时期,任何分裂国家主权的人下场都将一样成为千古罪人,也一定将为此负上法律责任及沉重的代价。”“你们拆一次,我们升一次!”
在暴徒再次将尖沙咀码头的国旗扯下扔到海中后,大批爱国爱港的香港居民义愤填膺,相约来到尖沙咀天星码头,于当晚23点整,在雄壮的国歌声中将五星红旗重新升起。
国旗被重新升起
现场,爱国香港群众向暴徒喊话道:“你们拆一次,我们升一次!”
爱国爱港人士聚集在一起,高喊“中国加油!香港加油!”“支持警察!守护香港!严惩暴徒”等口号。
升旗仪式结束后,爱国爱港人士并没有马上散去,而是默默守护在这里。有人呼吁,早上7点要自发来守护国旗。
两天前,就在同一地点——香港海港城门前,暴徒第一次拆走旗杆上的国旗,扔入海中,还竖起写有“香港独立”的黑色旗帜。
暴徒们竖起写有“香港独立”的旗帜 杨升/摄
当日深夜,十余名爱国人士又在原地把国旗升起,
爱国爱港人士自发重新升起国旗。陈青青/摄
此次海港城再现拆国旗事件后,不完全统计,聚集到现场升旗的香港居民超过了50人。五星红旗,会永远在香港上空飘扬!
当晚深夜,香港中联办也在官微发文,“五星红旗会永远在香港上空飘扬!”
文中写道:“一面国旗被扯下,无数面国旗在香港街头、香江两岸,迎风飘扬!”
香港特区政府强烈谴责示威者再次侮辱国旗行为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发言人6日凌晨发表声明称,5日当天在香港各区出现严重违法示威及暴力活动,晚上更有示威者再次将国旗从旗杆拆下并抛入海中,特区政府对此予以强烈谴责。
声明称,自5日下午起,示威者的违法堵路活动扩展到香港多个地区,有计划地冲击政府总部及不同地区的警署,并破坏警车、袭击警务人员,甚至纵火;晚上更有示威者再次将国旗从旗杆拆下并抛入海中,公然挑战国家权威。示威者罔顾法纪,其有组织的行为不仅剥夺其他市民上班的权利和日常生活的自由、严重影响经济活动,其逐步扩散甚至急剧升级的暴力行为,正将香港推向极为危险的边缘,特区政府予以强烈谴责。
国旗法第三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象征和标志。每个公民和组织,都应当尊重和爱护国旗。
国旗法第十九条还规定:在公共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国旗法也是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在香港特区实施的全国性法律。香港特区《国旗及国徽条例》第七条规定:任何人公开及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国旗或国徽,即属犯罪,一经定罪,可处第5级罚款及监禁3年。
国旗神圣,必须爱护国旗庄严,不容侮辱玷污国旗,就是违法犯罪必须受到法律的惩处!
来源:北京日报(ID:Beijing_Daily)综合环球时报(记者:陈青青、杨升)、“香港中联办”官微、央视新闻客户端
编辑:余贝娜(实习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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