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发话:领导干部们,该戒烟了!

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将开展15个重大专项行动,包括健康知识普及、控烟、心理健康促进、全面健身、心脑血管疾病防治、癌症防治等。

《意见》中关于控烟的表述颇有看点:

实施控烟行动。鼓励领导干部、医务人员和教师发挥控烟引领作用。把各级党政机关建设成无烟机关。研究利用税收、价格调节等综合手段,提高控烟成效。到2022年和2030年,全面无烟法规保护的人口比例分别达到30%及以上和80%及以上。

领导干部们,该戒烟了!

在控烟行动中,如何让领导干部、医务人员和教师发挥引领作用?《意见》对此做出回答:

领导干部要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起模范带头作用,公务活动参加人员不得吸烟、敬烟、劝烟;

医务人员不允许在工作时间吸烟,并劝导、帮助患者戒烟;

教师不得当着学生的面吸烟。

把各级党政机关建设成无烟机关

早在2013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就曾印发《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知明确:各级领导干部不得在学校、医院、体育场馆、公共文化场馆、公共交通工具等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吸烟,在其他有禁止吸烟标识的公共场所要带头不吸烟。

各级党政机关公务活动中严禁吸烟。公务活动承办单位不得提供烟草制品,公务活动参加人员不得吸烟、敬烟、劝烟。要严格监督管理,严禁使用或变相使用公款支付烟草消费开支。

湖北:领导干部在公共场所带头禁烟控烟

2014年3月,湖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通知,要求领导干部在公共场所带头禁烟控烟,各类公务活动实施全面禁烟,各级党政机关办公场所严禁吸烟等,各企事业单位参照执行。

通知要求,各级党政机关组织的各种会议、调研、接待等公务活动必须严禁吸烟。公务活动承办单位不得提供烟草制品,不得接受任何烟草企业赞助、使用烟草企业提供的抽纸、纸杯等用品,不得发布任何烟草广告,不摆放烟缸、烟具,积极劝阻和制止公务活动参加人员吸烟。

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各自管辖范围内单位控制吸烟工作的监督管理,督促公共场所经营者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对违反规定的单位进行相应处罚,及时劝阻和制止他人违规在公共场所吸烟。

此外,全省各级党政机关要将无烟机关创建工作纳入文明单位创建重要内容,明确奖惩办法,力争尽早建成无烟机关。机关内部禁止销售或提供烟草制品,禁止烟草广告,公共办公场所禁止吸烟,传达室、楼道、食堂、洗手间等场所要张贴醒目的禁烟标识。

武汉:实现"无烟机关"全覆盖

2018年7月17日,武汉召开了党政机关控烟大会,会上颁布了《武汉市党政机关控烟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大会要求,全市所有党政机关都要接受评估考核,检查结果将予以通报。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力的部门和单位,要批评曝光。各党政机关都是禁烟工作的责任主体,其履责情况将纳入文明单位创建重要内容,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方案》中还首次公布武汉党政机关控烟百分表,评分低于85分则视为“不及格”。

在百分表中可以看到,项目分的很细致,比如每发现一个烟头就要扣2分,外来人员吸烟无人劝阻要扣5分等等。

有人问:为什么一定要四处张贴禁烟标识?

武汉市疾控中心健康教育所所长李俊林解释:这既是为了警示“瘾君子”,也是为市民和劝阻员“撑腰”,让他们劝阻吸烟有规可循。他特别提醒,不仅机关内部食堂、小超市禁售烟草制品,即使无意中使用了有烟草赞助、促销字样的纸杯等物件,也会被严格扣分。

领导办公室吸烟,你会举报吗?

2018年,郑州一官员在参与协调“郑州撤梯案”接受媒体采访时手拿香烟烟雾缭绕,面前摆着烟灰缸,而其后面墙上却贴着醒目的“禁止吸烟”标识,这颇具讽刺性的一幕被许多“眼尖”的网友抓个正着。

网友纷纷表示,在接受记者采访的镜头前都这么明目张胆地在禁烟区吸烟,那平时是个什么状态可想而知,这大大的“禁止吸烟”标识,不过是个墙上的摆设罢了。

“自己领导在单位里抽烟,谁会去阻止甚至举报?”一位基层纪检干部告诉记者,在处理方面,党纪需要和处分条例挂钩,政纪需要和监察法挂钩,但抽烟这事都不太靠得上,单纯抽烟不至于给处分,但没有发挥带头作用,可以给予组织处理,要看具体情节和性质。

相关专家表示,控烟需要依靠科学的管理制度和体系,同时注重监管的针对性、有效性。比如,可以利用逐渐普及的监控系统倒追责任,加大处罚力度;鼓励、奖励社会对控烟的积极参与;在处理举报上做到“有呼有应”,进而共同营造出良好的治理氛围。

来源:人民日报

编辑:毛紫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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