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重点培育165家建筑业企业 可越级申报相关资质

6月23日从省住建厅获悉,我省将重点培育165家建筑业企业,这些企业将享受多项政策扶持。

目前,我省建筑业企业达2万多家,2018年建筑业总产值突破1.5万亿元,位居中部第一、全国第三,预计到2020年全省建筑业总产值年均增长12%以上,继续保持全国前列。然而,我省建筑业存在企业数量多、“鱼龙混杂”,民营建筑企业相对江浙、相对央企国企而言发展明显落后且差距加大等问题。针对现状,我省提出要着力培育龙头骨干企业、支持民营企业,出台重点培育名单即是举措之一。

此次入选的企业中,既有中建三局、葛洲坝等17家央企,也有湖北工建、省路桥集团等18家国企,其余130家为民营企业。入选企业均达到一定门槛,如必须取得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或一级专业承包资质,其中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中央在鄂、省直和武汉市企业,2018年度建筑业产值须在15亿元以上,省内其他地区企业8亿元以上;仅具有专业承包资质的中央在鄂、省直和武汉市企业,2018年度建筑业产值须在5亿元以上,省内其他地区企业3亿元以上。此外还有工程奖项以及工程质量安全方面的要求。

对入列名单的重点企业,我省将提供简化行政审批事项、优化政府服务模式、实施差异化监管、支持企业兼并重组等四类扶持政策。“其中一些政策是针对企业的迫切需求而制定的。”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表示。如建筑业企业最关心的资质问题,以往企业的资质必须从低到高一级级申报,取得资质后才可承接相应的工程项目,容易贻误商机。此次我省突破了不得越级申请的规定,明确具有特级资质的企业,可以越级直接申请省住建厅能够核准的最高等级施工总承包和专业承包资质;具有2项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企业,可以越级直接申请省住建厅能够核准的最高等级专业承包资质;具有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申请该施工总承包资质涵盖范围内的各等级专业承包资质,经住建主管部门认定其施工能力后,可直接公示同意,减免资质审批周期。

此外,重点培育企业可享受政府为企业提供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场考试服务;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具体困难,政府提供上门服务;在保障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的基本前提下,减少对企业所承建项目的检查频次。

据了解,省住建厅每年会对企业名单进行调整。如果企业发生较大以上质量安全事故,或发生转包、违法分包、出借资质等行为,将被取消重点培育资格,同时失去相关政策支持。

附2019年建筑业重点培育名单>>

编辑 毛紫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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