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湖北对安装高速公路ETC的车辆通行费优惠5%

昨日(22日),记者从省交通运输厅获悉,为鼓励车主安装高速公路ETC,今年7月1日起,我省对所有安装了ETC的车辆给予5%的通行费优惠。同时,明年1月1日起,未安装ETC的车辆不再享受各类通行费减免、差异化收费等相关政策。相关细则将于近日公布。

据介绍,今年8月1日起,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将能报销使用电子发票的高速公路通行费。同时,今年11月1日起,岱黄、汉蔡等由地方政府买单的高速公路,对未安装ETC的车辆不再免费。明年1月1日起,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我省出台的各类通行费减免等优惠政策,均依托ETC系统实现,未安装ETC的车辆不再享受各类通行费减免、差异化收费等相关政策。例如,节假日小汽车免费通行高速公路的规定,届时对未安装ETC的车辆可能不再适用。

省交通运输厅人士表示,ETC普及推广是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的关键。我省计划年内新增高速公路ETC用户390万,公务用车、特种车辆将全部安装使用ETC。各级政府部门将组织道路客运、出租车、租赁汽车、货运车辆等安装ETC,修改完善出租车计价器相关标准,准许ETC设备与出租车计价器之间通信。

日前,省交通运输厅与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邮储银行、省农信联社(农商行)对接,加快高速公路ETC的发行。六家银行已设立ETC“一站式”服务网点4498个,覆盖省内所有县级行政区和94.65%的乡镇级行政区。六家银行还将开展ETC线上发行,方便车主自行注册、绑卡、安装。

来源:楚天都市报 记者 胡勇谋 通讯员 潘庆芳

编辑:谢梓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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