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各地通报了25起违规违纪典型案例

近日,湖北各地纪委监委通报了25起违规违纪典型案例,涉及4市(州、林区),共37人。

襄阳通报18起违规违纪典型案例

1.枣阳市园林花木公司党支部书记、经理高卫东违规审批车辆费用问题。2014年6月至2018年4月,市园林花木公司副经理张某某在单位无公车的情况下,将自己的一辆私家车带到花木公司作为公务用车使用。在没有签订任何租用合同的情况下,经高卫东签字同意,张某某在花木公司财务上报销费用。2018年9月,高卫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枣阳市杨垱镇中心卫生院党支部书记、院长杜强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2017年9月,杜强的办公室迁入杨垱镇中心卫生院门诊楼三楼政务办公区,门口挂有院长办公室和接待室两个标示牌,实际作为杜强办公用,办公室用房面积超出标准。2018年10月,杜强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3.枣阳市兴隆镇大西村村委会主任孙延强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2015年2月和2016年9月,孙延强在未报备情况下,分别为儿子举办婚宴、为孙子举办生日宴,共违规收受服务和管理对象礼金。2018年10月,孙延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枣阳市第一实验小学原党支部书记、校长孙永国等人顶风违纪问题。2008年至2017年,市第一实验小学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私设“小金库”,并用“小金库”资金违规同城接待、大吃大喝、滥发津补贴,孙永国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市第一实验小学党支部委员、副校长孙开化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2018年11月,孙开化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18年12月,孙永国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5.枣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主任科员、工会主席、市质量计量检验检测所党支部书记、所长张玉峰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私车公养等问题。2013年3月至2018年6月,张玉峰在枣阳市质计所任职期间,办公室使用面积超标;2015年12月,张玉峰将其私人维修轿车的发票在单位财务账上进行报销,违规领取修理费。2018年11月,张玉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老河口市张集镇武营电站站长陈新田、电站会计王清海违规公款送礼问题。2016年1月,经陈新田安排,王清海用公款购买价值6482元的猪肉、茶叶、香油等物品用于送礼及向电站职工发放,并将资金变通入账核销。2019年3月1日,陈新田、王清海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老河口市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袁冲食药监所干部樊志刚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018年12月27日下午下班后,樊志刚违规将食药监所公车停放在其居住地路边,并搭载其妻子回食药局换车后回家,其行为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1月9日,樊志刚被通报批评。

8.老河口市竹林桥镇贺湾村村委会副主任朱学强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2018年12月22日,朱学强为其子操办婚宴,违规宴请并收受亲戚以外人员礼金。2019年3月4日,朱学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9.老河口市李楼镇农业水利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杨庆参与赌博问题。2017年12月12日,杨庆以“推牌九”方式参与赌博活动,被公安机关现场查获并给予治安处罚。2018年12月24日,杨庆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10.枣阳市王城镇陈店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曹远亮等人违规领取高铁征地补偿款问题。2016年1月中旬,曹远亮与王城镇陈店村村委会副主任孔凡才在协助管理国家高铁汉十项目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欺骗、冒领等手段非法占有高铁征地补偿款。2019年1月18日,曹远亮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孔凡才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11.枣阳市王城镇白水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胡全学贪污退耕还林补贴款、违规处置集体资产问题。2003年1月,胡全学利用职务之便,将王城镇白水村退耕还林补贴粮食从兴隆粮食收储公司领取后变卖,取得的现金部分用于村集体休耕地退耕还林的补苗等支出,部分被胡全学据为己有;2010年3月24日,胡全学在未经王城镇经管站审核,未公开竞价招投标的情况下,将白水村集体的退耕还林补贴资金及属于村集体的退耕还林林木资源,以低价拍卖给管护人王某某。2019年1月31日,胡全学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12.枣阳市南城办事处高寨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李大国违规截留危房补助资金问题。南城办事处高寨村肖某某等五户村民,因房屋失修不能居住,向上级争取了危房补助资金并审批通过。经李大国授意,该村从肖某某等五户村民的危房补助资金中截留部分用于集体开支。2018年10月27日,李大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3.枣阳市南城办事处段湾村党总支委员会书记、村委会主任佘全成违反国家专款专用问题。2012年,佘全成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擅自决定将枣阳市移民局拨给段湾村建移民文化活动室的专款用于建村卫生室,犯挪用特定款物罪。2018年12月3日,被枣阳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2019年1月18日,佘全成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14.枣阳市兴隆镇新鑫社区党委副书记、农经站长蔡有志违反财经纪律问题。2010年11月,蔡有志违规向社区居民王某夫妇收取计生押金并据为已有;2015年7月至9月,蔡有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虚列支出用于冲抵不合规支出。2019年1月31日,蔡有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5.樊城区住建局原党组副书记、总工程师、工会主席剧小举违规发放工会福利的问题。剧小举在但任区住建局党组副书记、总工程师、工会主席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给未参加比赛的工会会员购买并发放运动服。2018年12月29日,剧小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6.樊城区水利局副科级干部陈斐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 陈斐在区水利局工作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发放防汛抗旱值班补贴。2018年12月29日,陈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7.樊城区教育局工会副主席金敏善违规发放工会福利的问题。金敏善在但任区教育局工会副主席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两次违规给未参加比赛的工会会员购买并发放运动服。2018年12月29日,金敏善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8.樊城区人社局工作人员秦雨违规报销工作餐的问题。秦雨在区人社局工作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超标准报销工作餐费。2018年12月29日,秦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随州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随县澴潭镇油坊垱村副主任宋大江、油坊垱村村会计谢林泽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等问题。2016年6月29日(星期三),油坊垱村村民陈某某承包的山林发生纠纷,宋大江等人在村委会调解,中午下班后,宋大江、谢林泽接受陈某某司机周某的宴请,就餐期间宋大江、谢林泽饮酒。2018年7月12日(星期四),宋大江工作日在殷张山村一麻将馆“带彩”娱乐。2018年12月,宋大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谢林泽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2.随县洪山镇周家湾村违规列支招待费等问题。2017年2月,周家湾村未将退耕还林补贴5.7万元入村集体账,而是放在账外使用,坐收坐支。2018年6月15日,周家湾村村委会全体成员违规决定将未入账的退耕还林款用于列支招待费等共计1.63万元。2018年12月,周家湾村支部书记、主任黄国军,村支部委员、会计贾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村支部委员、治保主任郭小杰、村支部委员张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广水市长岭镇平林市村党支部原书记李全俊等7人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组织的旅游问题。2018年9月15日至19日,广水市长岭镇平林市村党支部原书记李全俊在未履行请假手续的情况下,带领该村党支部副书记刘家文、杨忠芳、村委会副主任李长斌、罗德成、村委会会计肖永山、村委会委员周家胜一行7人参加了由某酒业公司组织的江苏省内五日游活动,旅游费用5000元全部由该酒业公司承担。2019年1月14日,刘家文、罗德成受到诫勉谈话处理。2019年2月1日,李全俊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杨忠芳、李长斌、肖永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周家胜受到延长入党预备期一年处理。

恩施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1.恩施市殡葬管理所副所长杨飞私车公养问题。2017年10月至2018年4月,杨飞在任恩施市殡葬管理所副所长(主持工作)期间,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使用恩施市殡葬管理所公车加油卡为其私车加油26次,共计7805.32元(部分用于开展公务)。2018年12月14日,杨飞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利川市沙溪乡党委副书记、乡长杨海明违规收受礼品、公车私用等问题。2016年底,杨海明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包括国窖1573酒一件(6瓶)、黄鹤楼1916香烟4条、鲢鱼1条;2018年3月,杨海明公车私用, 在无任何公务活动的情况下安排司机直接送其回到利川家里。2018年12月24日,杨海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物品被收缴。

3.咸丰县唐崖镇钟塘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覃文洪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2019年2月1日,覃文洪为庆祝其新房建成,举行宴请活动,部分非亲属人员参加宴请并送礼金,共计2550元。2019年3月12日,覃文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神农架通报1起国家公职人员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

2018年10月10日,神农架国家公园管理局大九湖管理处黄柏阡管护中心负责人龚善忠为其儿子操办婚礼时,收受20名亲属范围以外的人员(含管理对象)礼金3700元。2019年3月,经神农架国家公园管理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龚善忠警告处分,责令其清退违规收受的礼金。

来源:襄阳、随州、恩施、神农架纪委监委官网、党员生活

编辑:毛紫叶

(责任编辑 唐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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