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警方严打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一年破案834起

4月4日,湖北省公安厅联合省水利厅、农业农村厅、林业局举行“长江大保护”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2018年全年共侦破污染环境、非法采砂、非法捕捞、非法狩猎等环境犯罪案件83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256名,查获非法捕猎的野生动物1.6万余只。

湖北公安机关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环境生态资源犯罪,全面推行河湖警长制,由省市县公安厅局长和派出所长担任河湖警长,定期排查摸排案件线索、走村入户开展法制宣传、及时处置治安突出问题。

2018年以来,湖北省公安厅部署开展了以环境领域为重点的打击黑恶势力、砖砂石霸专项行动,对涉黑涉恶的环境案件,一律领导挂帅、提级督办,全省共打掉环境领域涉黑涉恶团伙115个,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公职人员违法违纪线索30余条。

同时,湖北省公安厅还先后会同水利、农业、交通等部门出台《湖北省渔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湖北省河道采砂管理联合执法工作制度》,通过联席会议、联名督办、联合巡航等方式,整合各行政部门、地方公安和长航公安执法资源,对长江流域非法采砂、非法排污、非法捕捞和非法猎杀野生保护动物等犯罪保持不分时段、不限流域、综合执法、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2018年,全省共打掉非法盗采团伙140个,扣押、拆解“三无”船舶150余艘,长江、汉江干流聚集性偷采、电捕犯罪猖獗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当前,湖北即将进入鱼类洄游产卵期、动物繁殖期和长江流域洪汛期。各级政府已禁止在部分区域实施捕鱼、狩猎和河道采砂等行为。2019年,湖北公安机关将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检法机关,组织开展打击电捕鱼、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打击非法采砂违法犯罪等专项行动,重点打击在禁渔期、禁渔区内电捕鱼,非法制造、销售电拖网、电鱼杆,非法狩猎、杀害、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非法河道采砂、毁田毁林挖砂等行为;同时深挖背后黑恶势力、保护伞,推动长江大保护向纵深发展。

【链接】长江大保护典型案例

宜昌男子钓卖胭脂鱼微信晒图被警方锁定

2018年11月24日,宜昌市公安局夷陵区分局生态环保警察大队接到网络举报称,有网友在某微信群发布疑似出售胭脂鱼信息。接警后,大队迅速成立专班,抓住微信“晒鱼”这一线索,兵分两路,从秭归、三斗坪等地仔细摸排。经过两天连续作战,找到发布照片的当事人谭某,并在谭某手机中提取胭脂鱼的相关照片、视频。经过专业机构鉴定,该鱼确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胭脂鱼,生长于中国长江水系、卵生动物,由于人为滥捕导致数量下降,在水族箱环境中还没有过成功的繁育,是中国特有的淡水珍稀物种。

案件侦办过程中,夷陵区三斗坪镇东岳庙村民黎某、黄陵庙村民韩某非法出售、收购国家珍贵野生动物的事实经过逐渐清晰。经查:2018年11月19日,犯罪嫌疑人黎某在夷陵区三斗坪镇长江段钓获胭脂鱼一条,并将该胭脂鱼寄养在“望江活鱼馆”鱼缸中。经三斗坪镇东岳庙村民杨某介绍,犯罪嫌疑人韩某委托朋友于2018年11月20日将该胭脂鱼购买,并支付人民币300元,当天下午,韩某在其家中将胭脂鱼宰杀、烹饪食用。黎某、韩某当即被刑事拘留。目前,该案已移送夷陵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十堰两男子非法电捕鱼

被抓后主动投放鱼苗

2018年6月1日凌晨,十堰市郧阳区五峰乡村民周苗、李恭驾驶自制电鱼船,趁着夜色驶入汉江干流肖家村水域,利用船只动力装置(柴油机)驱动发电机、升压器(俗称“机头”),在水中电杆周围30米范围产生瞬间高压,后用抄网捞鱼的方式非法捕捞水产品。民警在禁渔巡查中发现,后将两人抓获,现场查扣船只、柴油机、发电机、升压器、电杆、抄网等电鱼设备和渔获90余斤,两人对利用电鱼方式非法捕捞水产品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经鉴定,犯罪嫌疑人使用的电具瞬间电压可达1万伏,范围可达半径30米宽、深,只要船只经过的水域,无论大鱼、小虾、鱼苗以及各种水生物都遭电击死亡。此种灭绝式捕捞危害极大,不仅会造成严重的水生态失衡,还会因未及时捞起死亡水生物,对水质和水面造成严重污染。

本案中两名犯罪嫌疑人到案后,积极认罪、悔罪,经过法律宣传和正确引导,二人主动提出购买二万元鱼苗投放到汉江河进行生态修复。2018年6月19日,在郧阳区公安分局、检察院、水务等部门的见证下,两人将购买的数万尾鱼苗投放到汉江河,实施生态修复。这是十堰市郧阳区首次把“打击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修复汉江生态”做法引入办案机制,加上新闻媒体报纸的广泛宣传,进一步增强了人民群众保护汉江水生态的保护意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荆州市破获长江流域案值最大的非法采砂案

2017年6月以来,以陈某(男,49岁)、陈某(男,51岁,均为荆州区弥市镇人)为首的团伙,伙同荆州石首郭某某团伙、荆州易某团伙、潜江刘某团伙、常德汉寿胥某某团伙,利用挖砂船在长江荆州段、汉江宜城段水域盗采砂石,通过将砂石卖给张某某、李某某等人牟取利润。张某某、李某某等人再将砂石销往沿江省市赚取差价。作案区域横跨湖北、湖南、四川和重庆,共计涉及18个地市。去年5月,荆州获取该案线索后,通过为期6个多月艰难的调查取证工作,于去年11月19日成功收网,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12名。

截至目前,已查明涉案船只147艘(其中查封9艘)、待查涉案船只220艘,查明盗采砂石110万吨、涉案资金1亿余元(其中已追缴600余万元、砂金1293.4克)。涉案人员700余人,已查实69人,其中抓获54人(逮捕27人、刑事拘留7人、取保候审3人、监视居住8人、作其他处理9人),15人负案在逃。该案已有8人移送起诉、8条“保护伞”线索向区纪委移交,是长江流域“涉案区域最广、涉案船只最多、涉案人员最多、涉案资金最多、保护伞线索最多”的非法采矿案件,已上报公安部列为部督案件。

黄冈打掉非法采砂获利数千万黑恶团伙

2018年3月26日,黄冈市纪委监察委向公安机关移交案件线索称,浠水县姜某等人纠集黑恶势力暴力垄断河道,私采乱挖,严重破坏当地生态环境。黄冈市公安局党委立即专题研究案件侦办工作,迅速成立专案组开展深挖细查。

经过专案组40余人长达9个月的艰苦侦查,已经查明:浠水县姜某自2007年起,召集前科劣迹人员,成立浠水县洲洋沙业有限公司,用暴力手段垄断和控制浠水兰溪、巴河段长江流域的黄砂开采经营,长期在浠水河道盗采黄砂非法获取暴利。特别是2017年姜某吸纳张某某、夏某某入股后,以浠水县洲洋沙业有限公司名义取得浠水罗家洲采区50天的经营权。买通当地行政监管人员,使用远超过规定功率的采砂船进行越界采砂作业,并另外准备两条备用的采砂船,在开采期间进行24小时不间断违规投入开采作业。经鉴定,姜某等人在罗家洲采区实际采砂量为113.365万吨,远超规划许可的60万吨限额,严重破坏了长江流域生态环境,非法获利达2418.5万元。

目前,该案已移送起诉至黄冈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涉案多名公职人员充当保护伞线索已交至黄冈市纪委监察委,其中已有2人被留置,1人被刑拘。

武汉一瓜农私设粘网扑杀保护鸟类被刑拘

2017年7月12日11时许,武汉市森林公安局江夏区分局接群众匿名举报称:江夏区五里界卧龙山庄旁边的荒地上有村民铺设捕鸟网,请求处理。民警通过摸排,在江夏区五里界街群益村杜茂湾一西瓜地内发现架设丝网,丝网上粘有死体鸟类若干只。2017年7月13日,江夏区森林公安局立为“徐正付涉嫌非法狩猎”案侦查。

经查,2017年5月底,农户徐正付在自家承包土地上种植一片西瓜,为防止小鸟啄食西瓜,购买5张丝网沿瓜地拉起一排高6米、宽4米、长达50米的丝网阵。架网当天,丝网就捕捉到6只鸟,徐正付将鸟拴在细竹棍上,用鸟儿凄惨叫声阻止其他鸟类偷吃,结果丝网又困住7只鸟。7月13日民警到西瓜地勘验,发现丝网上粘有13只鸟类。丝网颜色灰褐色,不容易发现,粗度像头发丝般大小,空间密度为2*2厘米,具有极强的粘性。因为丝网颜色浅,鸟类在飞行过程中极易撞上丝网,翅膀粘在丝网上不容易逃脱。

经武汉市野生动物物种鉴定委员会对涉案物品13只野生动物鸟类的种类及保护级别进行鉴定,鉴定意见为:12只鸟类为乌鸫,属于湖北省省级保护野生动物。1只鸟类为大杜鹃,属于湖北省省级保护野生动物。

2017年11月28日,江夏区分局依法将该案移送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2018年10月16日,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徐正付犯非法狩猎罪,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

来源:湖北日报 

编辑:毛紫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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