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9年1月25日黄冈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黄冈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肖笛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9年的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忠实履行审判职责,切实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坚持公正高效司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奋力谱写新时代黄冈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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