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重申中秋国庆期间廉洁纪律

“时值中秋国庆之际,我们郑重提醒您:请自觉遵守廉洁纪律,坚守廉洁底线,做一名合格党员。”这是近期蕲春县党员干部收到的过节温馨提醒。近日,蕲春县纪委在中秋国庆即将到来之际,再次重申节日纪律,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压实主体责任。县纪委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自觉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盯紧中秋、国庆两个节点,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苗头性问题,坚持扭住不放、严格执纪,确保做到件件有着落。同时,针对节日期间高发易发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各级党组织要立足于抓早抓小,早打招呼、早提醒,树立规矩、亮明红线,确保人人知晓规定,个个遵守纪律。

重申“七个严禁”。要求全县党员干部在中秋国庆期间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做到“七个严禁”:严禁用公款购买月饼、商业预付卡等节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接待;严禁公款旅游;严禁违反规定使用公车;严禁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严肃问责追责。县纪委强调,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大问责追责力度,加强“两节”期间工作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明察暗访、群众举报等手段,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问题严重部门和单位,不但要严肃处理直接责任人,还要追究部门主体责任和相关人员监督责任。目前,县纪委已通过蕲春电视台、微信公众号、LED显示屏等多种方式公布节日期间电话举报和网络举报方式,拓宽监督渠道,加大监督力度,确保全县党员干部廉洁过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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