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打通联系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黄梅县纪委监委按照市纪委《关于开展“清廉黄冈 共建共享”阳光信访举报平台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积极行动,多措并举,确保了宣传活动取得开门红。
及时组织召开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会议,对“清廉黄梅共建共享”阳光信访举报平台宣传活动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王海霞同志亲自对“清廉黄梅共建共享 ”的方案和背景图片、宣传单清样进行审定把关,确保宣传单的背景图片美观且具有代表性。从而保证了方案和宣传单清样第一时间通过了市纪委审核。
分工协作,稳步推进。县纪委专门印发梅纪办〔2018〕3号《关于在全县开展“清廉黄梅 共建共享”阳光信访举报平台宣传活动的方案》,明确信访室、宣传部、办公室及乡镇纪委和县直纪检组各自的任务分工。做到了责任明晰,要求具体,操作性强。此外,还安排专人与县委宣传部、县电视台等部门沟通,协调同步推出相关宣传标语和县纪委监委的信访举报方式。
4月23日上午,县纪委和黄梅镇纪委联合组织在黄梅镇东禅社区开展了“清廉黄梅 共建共享”宣传日活动。围绕党员群众对监察委员会成立后的新形势、新情况,纪检干部通过现场宣讲、发放传单等方式为大家释疑解惑。这种以点带面的宣传方式,为全县各乡镇和县直单位的宣传活动提供了有益借鉴。
下一步,该县还将抽调人员对各乡镇和县直窗口单位的宣传单发放情况、群众知晓率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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