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出台湖北省首部违法建设治理地方法规

云上黄冈报道(黄冈广播电视台全媒体记者 吴涵)近日,记者从市人大常委会了解到,《黄冈市违法建设治理条例》将于4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省治理违法建设的首部地方性法规。

随着城镇化步伐加快,开发商和居民为牟取不当利益进行违法建设的现象增多,我市市区去年就新增违法建设758起,其中棚户改造区居民为获取拆迁补偿的乱搭乱盖违建共385起,占年度新增总量的51%。

据黄冈市人大法工委负责人介绍,黄冈此次出台的《条例》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为责任主体,市、县(市、区)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为执法主体,建立违法建设举报奖励制度和巡查制度,形成以查处机关、街道、社区、村组、物业小区相结合的巡查网络。

该条例强化了法律责任。自用或者向他人提供违法建(构)筑物作为生产、经营场所的,由查处机关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编辑 何雪萌


(作者:云上黄冈)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