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日,记者从市工商局了解到,我市2017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已于1月1日0时正式启动,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30日24时。
市工商局市场主体信用监管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应参加2017年度年报的市场主体为2017年12月31日前,在黄冈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已注销及被吊销营业执照的除外)。
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选择公示年度报告的个体工商户,可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http://hb.gsxt.gov.cn
),填报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网上填报采取联络员身份验证登录,首次填报前需进行联络员注册,如更换联络员可进行联络员变更。选择纸质年报的个体工商户,应下载或领取《年度报告表》,填写后报送辖区工商所。
工商部门强调,广大市场主体应当如实填报年度报告信息,对其真实性和及时性负责。未按规定期限报送年度报告的,工商部门将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实施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
工商部门特别提醒,今年是《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实施第五年,2015年7月因未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按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企业,将在今年7月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受到更加严厉的约束和惩戒。因此,以往年度有未年报的企业,应抓紧补报年报并及时申请移出异常名录,以免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影响。市场主体在年报公示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咨询当地工商局信用监管机构。
来源:黄冈新闻网
编辑:陈 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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