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市各地交警部门快速反应,细致排查,连续侦破多起交通肇事逃逸案,有效打击了交通肇事逃逸违法犯罪行为,形成了强大的严打声势,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2017年11月3日,罗田一年轻男子在缓刑期间试驾朋友的豪车,不料撞倒一名老人,事后没有及时报警,抢救伤者,反而弃车辆逃离现场,与朋友“对口径”并找人顶包。自以为可以瞒天过海,不想民警很快就查出顶包的内幕。
2017年11月3日凌晨4时18分,罗田警方接到报警称:城西义水外滩路段有一名老人倒在路上,不远处停着一辆小汽车,疑似发生交通事故。交警大队民警接警后迅速赶往现场。民警发现一名老人倒在道路右边,头部流血,一些蔬菜散落在周围,一辆牌号为鄂A***0G白色宝马汽车停在距离伤者约300米的道路左边,车上空无一人。这时,120急救车赶到,经医生检查,被撞老人已经死亡。民警对现场进行了勘查,经查,死者汪某(男,74岁,凤山镇花石桥村人)是一名菜农,几乎天天都到城西菜市场处卖菜。
7时19分,指挥中心接到李姓男子电话称自已是肇事者,要自首。7时30分,三名年轻男子来到交警大队,其中一名男子声称自已是凌晨交通事故的肇事者。自首男子名为李某(男,19岁,骆驼坳镇赵湾村人),是现场出现的另一辆本田车的车主;徐某(男,23岁,凤山镇人)是肇事车车主;郑某(男,24岁,凤山镇土门坳村人)称自已是当时车上乘客,陪同朋友来自首。民警对三人分别进行询问,三人一致指出当时开车肇事者是李某。称当天与朋友一起吃完夜宵准备再去找地方玩,李某提出要试试徐某的豪车,徐某便与其换车开,行至义水外滩处发生事故,当时因为害怕扔下车躲了几个小时,后来觉得躲不过去就来自首。
民警在对李某的询问过程中发现了问题,当询问事发时具体情况时,李某也说不清当时自已在哪个方向,如何撞上了受害人汪某。再一步询问时,李某出现前言不搭后语、自相矛盾的供述。虽然如此,但李某还是坚称自已是肇事者。当民警告诉李某,被撞的老人因伤势过重当场死亡的事实后,怕承担刑事责任的李某神情慌张,很快心理防线被突破,承认自己替人顶包的事实。
随即,民警再次传唤了郑某和肇事车主徐某,当郑某和徐某再次被警方询问时,也意识到事情败露了,很快就如实交代了案情。
经查,3日凌晨2时许,郑某、徐某、李某等人驾车行至义水外滩时撞上由西往东挑着菜行走的受害人汪某。事发后,郑某等人下车查看,发现汪某伤势很重,就扔下车逃离事故现场。郑某、徐某、李某三人跑到河滩里商量对策。郑某因为寻衅滋事罪被判缓刑,正在缓刑期间,他知道这事一旦报警,自已将被收监,便提出让朋友李某顶包。李某考虑后同意给郑某顶包,三人在统一了口径后,李某拨打了110报警电话自首。
目前,郑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徐某、李某因涉嫌包庇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来源:湖北黄冈交警
编辑:陈 兰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