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真快递】蕲春:做实纪律审查“后半篇文章” 彰显纪律处分震慑力

蕲春县纪委在彭思镇召开纪律处分宣布大会

“彭思镇民政办主任王某利用职务之便侵占民政专项资金数万元,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王某留党察看处分,并收缴违纪款上交国库……镇党委要履行主体责任,从建章立制入手,加强资金监管,切实堵塞漏洞”。日前,蕲春县纪委在彭思镇党员大会上公开宣布对王某纪律处分决定,并对镇党委提出整改要求。这是今年蕲春县纪委严格履行处分决定宣布程序,公开宣布纪律处分的一个场景。

蕲春县纪委常委陈泽明在纪律处分宣布会前与当事人交心谈心

为进一步提升纪律审查震慑力和警示教育作用,省纪委于今年七月出台《关于做好省管干部处分决定宣布工作的意见》后,蕲春县纪委主动对标看齐、紧跟赶趟,迅速出台《关于做好县管干部处分决定宣布工作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规定对县管干部违纪作出的处分决定,必须由县纪委常委带队到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召开党委(党组)会议或者支部党员大会,公开宣布纪律处分决定。

《办法》对处分决定宣布责任主体、工作程序、宣布范围、保障措施等作了明确要求,进一步推动处分决定宣布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开展。其中处分决定宣布程序包含 “宣读处分决定、受处分人现场自我检讨、监管责任人表态发言、班子成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整改意见、第一责任人作整改承诺”等“六项规定动作”,使处分决定宣布会成为一次警示教育会、一次党纪党规宣讲会、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一次问题整改动员会。

“过去干部受处分连支部会都没开,处分结果也只有少数几个人知道,现在把纪律处分送到家门口宣布,不仅对当事人是个警醒,更为全镇所有党员干部敲响了警钟,这样一来,我们党员干部更不敢腐、不想腐、不能腐。”列席纪律处分宣布会议的彭思镇朗山村支部书记胡某感慨道。

蕲春县彭思镇班子成员开展对照检查

“出台《办法》进一步规范处分决定宣布工作,既是严格履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的制度需要,也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现实需要,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执行《办法》规定,做实做细处分决定公开宣布工作,扎实做好处分决定作出之后的‘后半篇文章’,充分发挥纪律审查应有的惩戒、警示和教育作用,逐步让我们全体党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蕲春县纪委主要负责人表示。(蕲春县纪委 魏敏 王慧勇 徐鸿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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