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梅:四张履责清单 把“两个责任”压紧压实

10月8日,黄梅县制定了村级“两个责任”落实清单,进一步夯实全面从严治党基层基础,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压紧、压实、压到底。

 

 

明确了三大履责对象。根据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实际情况,明确了村党支部班子及成员、村委会班子及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班子及成员三大类履责对象。具体包括: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支部委员;村委会主任、副主任、财经委员、治调委员、妇女委员;纪检小组组长、成员、村务监督小组组长、成员、理财小组组长、成员等对象,涵盖农村基层的各个方面。

 

出炉了四张履责清单。一是制定了基层党支部领导班子集体责任清单。将村党支部的集体责任分解为组织领导、宣传教育、作风建设、制度建设、监督管理、示范表率等六个方面16条具体内容。二是制定了村支部书记(主任)主体责任清单。将村支部书记(主任)的责任分解为加强领导、组织推动、教育监管、以上率下等四个方面11条具体内容。三是制定了村支部副书记(副主任)的主体责任清单。将村支部副书记(副主任)的责任分解为分管领导、工作指导、日常监管、率先垂范等四个方面9条内容。四是制定了村支部委员主体责任清单。将村支部委员的责任分解为直接分管、具体实施、率先垂范等三个方面8条具体内容。各责任对象签字背书记、照单履责,确保主体责任、分管责任、监督责任条条落实、项项落地。

 

 

厘清了四十四项履责内容。根据不同的履责对象,结合岗位实际将落实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内容细化分解为44项具体内容。比如,村委会副主任履责内容包括:重点负责“三资”监管、民主理财、村务公开,对村级重大经济活动、重大工程建设、重要项目投入实施现场监管等4个方面。财经委员的履责内容则包括:履行财经“一支笔”审批责任、加强对财务收支管控、报账管理、业务指导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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