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04号)《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之规定,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构成犯罪,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判决后,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经支队研究决定,现将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人员名单公告如下:
黄冈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7年8月10日
来源:湖北黄冈交警
编辑:陈 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04号)《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之规定,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构成犯罪,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判决后,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经支队研究决定,现将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人员名单公告如下:
黄冈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7年8月10日
来源:湖北黄冈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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