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对31个贫困县落实扶贫政策情况开展专项巡视

编者按:新修改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颁布后,湖北省委、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迅速召开会议组织学习,研究贯彻意见,制定工作方案,采取切实措施,全面落实《条例》精神。7月26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对此进行了报道,现全文转载如下。

新修改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颁布后,湖北省委、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迅速召开会议组织学习,研究贯彻意见,制定工作方案,采取切实措施,全面落实《条例》精神。

会议指出,新修改的巡视条例,全面总结吸纳党的十八大以来巡视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为深入推进巡视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对于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湖北省将加强学习宣传,拟以省委办公厅名义印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新修改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通知》,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条例》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各级党校和干部培训计划。开展集中培训,于7月下旬举办全省第一期巡察干部培训班;8月召开全省市县党委巡察工作推进会,组织全省巡察干部进一步学习领会《条例》新精神新要求。修改实施意见,按照新《条例》的要求修改《湖北省实施<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办法》和《中共湖北省委关于市县党委开展巡察工作的意见》。强化检查督办,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对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市县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学习贯彻执行《条例》情况的专项检查。

同时,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召开的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学习贯彻新修改的巡视条例,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视,拟于8月启动十一届省委第一轮巡视,将派出11个省委巡视组,采取省委巡视与市县巡察联动的方式,在2个月内对31个贫困县落实扶贫脱贫政策情况开展专项巡视,重点紧盯贫困地区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贯彻中央扶贫脱贫工作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等扶贫脱贫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强化督促整改,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政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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