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梅:“补植复绿”促生态环境修复

5月3日,黄梅县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干警来到黄梅县大河镇栗子园村,现场查看该村毁林破坏林业生态环境的恢复情况。现场郁郁葱葱的茶树生长势头良好,被毁坏林地生态得到恢复。

2016年5月10日,黄梅县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接到群众举报,称黄梅县大河镇栗子园村民委员会将所属的林地山林砍伐的面目全非。接到群众举报后,干警前往大河镇栗子园村,在当地村民的带领下来到群众举报的那片山坡查看。被砍伐后的山地裸露在办案人员的眼里,林地砍伐场景令人“触目惊心”。

经调查,该村为了追求经济利益,擅自改变了林业主管部门批复的砍伐方式,对批准的林地进行了“皆伐”,并超面积砍伐8.95公顷。在黄梅县检察院向该县林业部门发出了履职尽责的检察建议后,引起了当地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该县林业部门迅速追究相关责任人,并按照检察建议针对林地被毁的现状采取了有效补救措施,实行“补植复绿”,栽种茶树。经过近一年的努力,被毁坏的山林基本恢复了生态。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保护生态利在当代,惠及子孙”。为了加强生态保护法律监督法定职责,黄梅县检察院认真贯彻“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要求,迅速成立了专项活动专班,强化责任,明确目标,细化措施,将工作落实到科室,落实到人头,稳步推进该项工作。

来源:黄冈政府网

编辑   陈 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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