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实名举报汽车违停有奖 奖金哪里来?合理合法吗?

某医院外,道路两边停满车辆,本来就不宽的道路,只剩中间一条车道可以通行;某学校附近,等待孩子的车辆占据了同方向的两车道,其他车辆只能绕过,才能正常行驶……

△武汉市8月车辆违停拍摄画面 图自平安武汉

类似的场景,相信很多人经历过。为了管理违停乱象,不少城市都开展了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专项整治,武汉市交管局最近发布,从即日起至12月31日,对全市中心城区范围内道路的违法停车行为实施举报有奖,最高奖励5000元。

奖励标准:

通告中称,交管部门将通过对市民有效的违法停车举报数量实行每月统计排名,对前150名的实行分类奖励。

前10名且有效举报数高于600起的按每人5000元予以奖励

排名第11名至50名且有效举报数高于400起的按每人2000元予以奖励

排名为51名至150名的且有效举报数高于200起的按每人1000元予以奖励。

举报人要实名认证

举报人要实名认证,提供的照片(三张且符合要求),应能清晰显示违法车辆类型、车牌号码、外观特征、违法行为、违法地点、违法时间等有效信息。对多人举报的同一违法行为,按举报登记时间顺序,奖励最先举报人。

不仅武汉,此前也有城市推出过对交通违法行为实行有奖举报。 

深圳:

·深圳交警两年发放举报奖金136万余元

2013年12月,深圳交警正式在全市推开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工作,截至2015年12月,共收到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举报35630宗,核发奖金136万余元。 

·一般违法行为纳入有奖举报范围

深圳交警日前表示,决定将一般违法行为也纳入有奖举报范围,对举报违法停车引发交通事故或交通拥堵的予以奖励100元。

杭州

·奖励最高100元 未包含违停

2016年3月,杭州交警推出了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及线索举报奖励机制。主要针对三大类18种动态性、隐蔽性的交通违法行为, 奖励最高100元。 需要注意的是,试行有奖举报的范围是杭州主城区范围内的道路。同时,18种违法行为未包含违停。

△杭州试行交通违法举报有奖 市民可自己当电子警察

“有奖举报”作用有多大?

·武汉:1800份图片和视频交通违法举报 仅40起初审合格

8月15日起,武汉对四类交通违法实施有奖举报,截至9月初,市民提交了1839份反映四类交通违法的图片和视频,经初步审核,仅有40余起举报材料“合格”。绝大部分缺少处罚所需的要素。

有奖举报交通违法行为,会让违章停车的乱象有所好转吗?实名举报违章停车,是万全之策吗?举报奖励奖金从哪来?合理合法吗?是否存在法律风险?

央视评论

一直以来,违章停车乱象是国内许多城市在管理中遇到的一个难题。从官方数据来看,2012年中国私人汽车拥有量达到8650万辆,每百户家庭汽车拥有量达20辆,成为国际标准意义上的“汽车社会”。然而,私家车的过快增长也带来了严重拥堵、乱停乱放等颇为令人头疼的问题。要想问题得到解决,的确需要“放大招”。

举报可以有 有奖举报要慎用

在日常管理中,许多城市的交警部门面临着人手不足的问题。武汉采取发动群众的做法,让每位市民都成为文明停车的监督者、违章停车的举报者,既可以协助警方执法,同时也能发挥广大市民的城市主人翁精神。实际上,一些违停现象也妨碍到不少市民的正常生活,对此进行举报合情合理。

从这个角度讲,对交通违规乱象的举报有利于民众参与执法,可以有,但是举报一旦和“有奖”牵扯到一起,就增加了功利的色彩,容易产生新问题。有奖举报是一柄双刃剑,应当谨慎使用。

首先,对于实名有奖举报违章停车的管理方式,依据武汉的规则,每月交管部门将对前150名实名举报的群众实行分类奖励,这是否在执行中会造成每月的头几天投诉和举报的群众众多,而余下的时间则会让市民缺乏举报的动力。

此外,鼓励市民举报是为了协助执法。然而,举报过程中也需要每位举报者提供相应的照片和证据。对于这样的举报材料,同样需要安排人力进行核实和查证,做到处罚有理有据。这也带来了新的人力需求和工作压力。执法成本是否下降未为可知。

更为重要的是,对市民的举报进行奖励,难免可能滋生“举报专业户”。如果有奖举报出现滥用,举报者把宝都押在“有奖”上,其结果或导致“钓鱼”盛行。曾经就出现过有职业拍客故意违章,在举报奖金和简单违章之间的差额上,做起了“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欺骗交管部门的违章闹剧。这种行为是对执法正当程序的破坏,扭曲执法本意。另外,职业打假所带来的问题也是前车之鉴。

鼓励举报交通违法 须防法律风险

法无授权不可为。在现代法治社会,任何力量参与社会治理,都要以合法性为基本前提。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规定:“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应当及时受理……”。举报人主观上是为了举报违法行为,且客观上将该违法信息提供给执法机关,如果没有用做其他用途也没有在公共传播媒介上予以传播,即使被举报人因相关举报线索被执法机关处罚,亦不构成民法意义上的侵权。

但在现实中,每一项政策的出台都会有一定风险。民众在举报交通违法行为的过程中,面临着一些法律风险。比如会不会造成信息泄露(现在个人信息泄露的问题不胜枚举),会不会有举报人在开车期间使用手机拍摄证据,或是在拍摄证据的时候遭遇危险等等。这就需要执法机关在制定政策时要予以预先设计。

△资料图

奖金发放要信息公开 客观公平

一旦涉及奖金发放的问题,便加注了功利的筹码。给民众奖励的钱从哪来?怎么发放?例如,谁因举报了怎样的违章而获得了怎样的奖励?这些都应该做到信息公开、客观公平,防止暗箱操作。而且在此过程中,被举报者的信息如何保护,举报者的情况在公开的同时如何做到有效保护,这些细节都需要作出审慎的安排。切实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另外,有奖举报的措施,效果究竟如何?群众大量拍照举报交通违章行为,但采用率怎么样?是否能切实缓解道路交通问题?这些问题都值得思考。如果举报之后,违停乱象没有好转,反而因此而产生的罚款增多,这可能会引发公众质疑此举的真正目的。毕竟,每年各地大量的交通违章罚款到底去哪了,基本没有公开交代过。

交通治理是一项大工程,这其中也包括静态交通的管理。对于违章停车进行有效处罚当然是必要手段,但与此同时也要有效疏导。如何做出更好的规划,怎样加大停车位的有效供应,能否逐步提高停车位的使用效率,这一系列问题都关涉着我们治理乱停乱放的效果。有奖举报不是一种常态性的执法,法治社会需要的是常态执法。人们期待,一系列组合拳的出台,辅助以刚性的处罚和执法,乱停车现象才会最终得到有效治理。

文丨央视评论特约撰稿 林止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编辑 陈 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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