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17年市区建设项目收支计划的决议

(2017年2月28日黄冈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黄冈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张社教所作的《关于市区建设项目2016年收支执行和2017年计划编制情况的说明》,会议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2017年市区建设项目收支计划。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市人大常委会批准的计划,进一步抢抓发展机遇,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拓宽筹融资渠道;要强化项目资金的合法性审查,确保列入计划的建设项目依法依规;要坚定不移的走改革之路,做强做大融资平台,发挥平台公司的投融资主渠道作用;要严格基建程序,做细做实项目前期工作,细化投资概算,从源头上防止工程建设中的变更问题;要明确各方责任,强化项目和资金监管,积极防范债务风险,努力提高政府投资绩效,确保资金使用效益和项目的顺利完成。

对本决议的执行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委托相关专委会进行检查督办。市人民政府应在2018年2月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本决议的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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