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 日、26日,省纪委通报26 起违纪案例,主要包括襄阳10 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潜江7 起、黄冈9 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共 36 人被处分。
枣阳市太平镇胡庄村以 " 青苗补偿费 " 的名义,向村民收取建房费用于村务开支。保康县后坪镇高碑村向搬迁到该村居住的 8 户村民收取落户费、土地补偿费及租用费。襄阳市襄州区肖湾街道办事处副书记、主任房治国在处理信访事项过程中,对待上访群众态度恶劣,与群众发生肢体冲突。
黄冈市黄州区东湖街道办事处汪家墩社区党总支委员、居委会治调委员周碧波,违规操办子女生日宴,收受非亲属人员礼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该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汪新想,党总支副书记、纪检委员胡汉林,党总支委员、居委会副主任蔡金林违规参加宴请并在工作日午餐饮酒,该社区财经委员周万新(系周碧波亲属)工作日午餐饮酒,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罗田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党支部委员彭劲松,工作日午餐饮酒,公车私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该局党支部书记、局长廖荣耀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来源:楚天金报
编辑 陈 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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