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不还被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仍不还款,老赖最后把自己赖进了拘留所。近日,我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一名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老赖送进了拘留所。
2010年,被告周某与胡某、徐某合伙共同投资特种钢材的加工与销售。2012年1月10号,共同协商同意胡某退伙,周某出具三份总金额610万元借条给胡某,并约定了还款日期后,被告一直未偿还到期借款。2014年9月29号胡某起诉至黄冈中院要求周某还钱,经黄冈中院一审审理后,判决限被告周某在本判决生效后15日内偿还原告胡世云借款610万元,徐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执行局承办法官廖刚:这个民间借贷欠我们申请人600多万,至今也没有还,我们多次通过电话、银行查账查他财产,他都没有到法院来,他已经上了全国法院的失信名单。
2014年10月24号,黄冈中院向被执行人发出了执行通知书,但直至2017年被告周某、徐某至今未履行债务。为保障申请执行人的权益,近日,在得知被告周某已回黄冈后,法院决定依法对周某予以司法拘留15天,并继续对被周某名下的财产进行查控,直至其履行还款义务。
执行局承办法官廖刚:我们七月份的时候,根据案件的情况,对他下了拘留决定书,但是找不到人在哪里,今天我们得知他已经回黄冈了,经过领导批准我们对他进行了拘留,我们第一步准备对他拘留15天,看他以后的偿还能力后再做下一步的决定。
来源:黄冈新视窗网
编辑:毛紫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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