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田通报违反作风建设规定案件 多名干部被处分

9月12日,中秋、国庆临近,罗田县纪委监察局通报了一批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典型案件,涉及党员干部违规操办宴席、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接受吃请、“带彩娱乐”。

2016年5月12日,凤山镇交管站副站长兼农村公路管理局凤山管理站副站长崔某违规为其孩子结婚操办宴席,收受亲戚以外人员礼金5100元。2016年6月28日,县交通局给予崔某行政警告处分。

2015年11月至2016年5月期间,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职工吕某利用工程质量检测职务之便,先后6次分别收受他人现金6600元和价值600元香烟一条。2016年8月12日,县住建局给予吕某行政记过处分。

2013年底,大河岸镇高庙村购买总价3080元牛肉用于送礼,后以“做工费”的名义在村级财务中报销。2016年5月3日,大河岸镇纪委给予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张某党内警告处分。

2015年11月、2016年4月,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副站长陈某两次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并中餐饮酒。2016年8月17日,经县监察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陈某的违纪行为立案查处。

2016年5月25日,白庙河镇水厂职工郑某在镇区一餐馆内带彩打麻将。2016年7月5日,白庙河镇纪委给予郑某党内警告处分。

2016年4月20日,匡河镇分水岭村党员姚某参与“押豹子”赌博活动。2016年5月26日,匡河镇纪委给予姚某党内警告处分。

罗田县纪委监察局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坚守纪律底线、消除侥幸心理,严格遵守作风建设各项规定。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县纪检监察机关对违纪违规问题重拳出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公开通报一起。

本文来源:黄冈新闻网

责任编辑:周 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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