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州区成功救助一条18.7斤重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胭脂鱼
7月13日下午2时50分左右,一台标有“中国渔政”的车辆飞驰到黄冈长江汽车渡口的斜坡上,几名工作人员从车上抬出一白色水箱,一刻不停地搬到渡口斜坡下面的水中,捞起为水箱降温的冰棒和冰袋,小心翼翼地将一条粉红色的大鱼倾倒到江水中。
只见那条粉红色的大鱼
在水中缓缓地扇动了几下鱼鳍
鱼嘴开合了几次
经过三次浮沉后
在执法队员和群众的欢呼声中游向深水区
回到长江的怀抱
原来,当天下午,黄州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接到一名钓友的电话反映,称其在长江钓获一条体型较大的国家二级水生保护动物——胭脂鱼。经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队员普法后,该钓友迅速将鱼儿送到该大队进行救助。经观察、称重发现,该鱼呈粉红色,体长约90厘米,重18.7斤,体表无明显伤痕,健康状况良好。执法队员们迅速将鱼儿转移到黄冈长江汽车渡口处放生。
据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人舒喜元介绍,胭脂鱼俗称火烧鳊,是中国特有的淡水珍稀鱼类,属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具有独特的形态特征和生态价值。这次救助、放归的胭脂鱼是国家实施长江十年禁渔后,黄州区成功救助、放归的第二条胭脂鱼,促进长江水生生态系统的自我修复。
普法课堂
如果意外钓到了胭脂鱼这类的国家级保护动物后,没有及时放归水体,比如摘钩操作不当致死、带离水域或擅自处理尸体,就可能被认定为"过失致珍稀野生动物死亡"。
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及司法解释,过失导致保护动物死亡,若情节严重(如涉及高价值物种),可处罚金或拘役;若查实存在故意保留、贩卖等行为,则涉嫌非法猎捕罪,最高面临十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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