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意渐起,万物繁生。6月11日,黄梅法院联合县委政法委、检察院、农业农村局、水利和湖泊局、黄冈市生态环境局黄梅县分局、龙感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等部门,在下新镇渔夫码头开展增殖放流活动,对受损的水域生态环境进行修复,为夏日的水域增添新的生机与希望,并邀请人大代表全程参与见证。
活动缘于一起非法捕捞案。被告人严某、周某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捕捞水产品,严重破坏了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平衡,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县检察院据此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法院在依法严惩违法犯罪行为的同时,秉持恢复性司法理念,责令侵权人承担生态修复责任,通过增殖放流的方式对受损生态进行补救。
在放流现场,一袋袋经过严格检疫的鱼苗被有序搬运至河边。随着工作人员小心翼翼将装有鱼苗的袋口打开,51万余尾鱼苗欢快跃入水中,迅速向四周游散开去,搅起一圈圈充满希望的涟漪,为夏日的河流注入了蓬勃的生命力。放流结束后,现场工作人员还乘船观览周边水域情况。
此次增殖放流活动不仅是对打击非法捕捞行为的有力回应,更是一堂生动的生态保护法治课,增强了公众的环保意识和法治观念,彰显了司法机关维护生态平衡、守护美好家园的坚定决心。
生态环境事关民生福祉,绿水青山离不开法治护航。后续,黄梅法院将持续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依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并进一步加强与兄弟单位的协调联动,积极共建共治共享生态综治体系,将打击犯罪与生态修复有机结合,不断提升保障生态优先、助推绿色发展的能力与水平,努力为守护好青山绿水贡献法院力量。
来源:湖北日报客户端 通讯员 吴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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