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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判,俗称“民告官”,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社会主义法治的信心。
从实施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到出台“一把手”出庭应诉规定,从推行“一案一书一讲”到创新建立跨区域化解行政争议工作机制,黄冈两级法院敢于探索、勇于创新,打造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助推法治政府建设的“黄冈样本”。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
以“关键少数”化解“绝大多数”争议
2023年夏天,黄冈市内一座水泵站提标改造工程发生一起安全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316万元。
黄冈市应急管理局认定湖北某公司应负事故主要责任,对其作出罚款38万元的行政处罚;认为湖北某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刘某某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其作出17280元的罚款。被处罚人对两份行政处罚决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
庭审中,黄冈市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桂勇军出庭应诉。桂勇军围绕案件争议焦点,逐一进行阐述和说明。同时,给被处罚人答疑解惑,宣讲安全生产方面法律法规。经释法明理,企业对立情绪得以消解。
最终,考虑到企业在事故发生后已全力采取补救措施,应急管理局在可裁量范围内减免企业五万元的罚款。达成和解后,被处罚人主动申请撤回起诉。
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案通过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应诉,搭建起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面对面消弭分歧的桥梁,也筑起行政处罚与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的法治课堂。通过释法明理,市场主体能够深刻明晰自身的安全生产责任,有效发挥行政处罚“教罚结合”的双重效果,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注入法治动力。
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应诉是化解行政争议、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的有效途径。2023年,黄冈在全省率先出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暂行规定》,不仅明确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的具体情形,还对出庭应当履行的“发声”职责作出硬性要求,以规范性制度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又出声”“出庭出效果”。 《规定》出台后,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发声率大幅提升至100%,市公安局、市自规局等多家单位“一把手”带头出庭应诉,较好发挥了示范效应。
3家法院集中管辖+16家工作室跨区域联动调解
力求行政争议“最优解”
早在2013年,黄冈在全省首批启动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试点,将市直机关、10个县市区、3个管理区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管辖权调整为浠水、武穴、麻城3家基层法院相对集中管辖。
集中管辖能够排除地方干预,确保司法公正。然而,跨区域化解行政争议,又带来了新的挑战。
为此,黄冈中院联合市司法局建立跨区域化解行政争议工作机制,探索实行“集中管辖为主+属地化解为辅”,在综治中心和矛盾纠纷较为集中的行政机关下设行政争议化解工作室,由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各行政机关轮流派驻调解员,释放司法行政机关执法监督作用和行政机关化解主体效能;在其他非集中管辖地,推动属地法院会同党委政府设立行政争议化解工作室,充分发挥地方党委政府的地域优势,集成非集中管辖法院的司法判断力、调解协调力、司法服务力,提升解纷实效。
不久前,浠水县人民法院依托行政争议化解办公室,成功帮一名“银发工作者”维权。
原来,59岁的南某某在一家保安公司担任视频监控员,某天交班途中被车撞倒,诊断为腰椎骨折。她向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未果,遂向管辖法院浠水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经审理,法院认为社保部门所作工伤认定决定适用法律错误,判决撤销该决定并责令重新作出认定。
2024年6月,当地人社部门根据最终调查查明的事实,依法对南某某作出工伤认定决定。此时,保安公司仍坚持认为与南某某不存在劳动关系,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该决定。
“仅仅依靠司法裁判,并不能实质性解开各方心中的‘疙瘩’,可能会导致伤者南某某的权益迟迟难以得到保障。”承办法官决定依托行政争议协调机制,联合当地县政法委、县司法局、县人社局、县检察院启动“四维联调”。
在调解室里,各方围绕争议焦点,从法律法规、事实证据、权益保障等多维度展开深入探讨。通过面对面沟通、背靠背协商,原本僵持的态度逐渐软化,对立的立场慢慢靠拢。最终,保安公司、当地人社部门与南某某共同签订和解协议。保安公司兑付了赔偿款,案件实现了从“程序空转”到“实质化解”的突围。人社部门则以此案为鉴,用实际举措维护超龄就业者的劳动权益。
目前,全市5个行政争议化解中心、16个行政争议化解工作室协调联动、成效初显。2024年,黄冈两级法院行政案件调撤率位居全省第二。
一案一书一讲
以高质量司法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强化文明执法,充分尊重和保障行政相对人和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陈述权和申辩权;加强业务知识培训,提升执法人员专业水平;强化举证责任,增强程序意识……”
2024年11月,黄冈中院在详细梳理了近年来受理涉房屋拆除行政案件中行政机关存在的共性问题及成因后,向黄冈市各县级政府及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发出司法建议。
司法建议发出后,各县级政府及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积极回复反馈,全面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培训,进一步严格规范执法程序,推进各地城管执法部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近年来,黄冈两级法院不断强化行政司法的良性互动,常态化组织联合座谈、同堂培训,推行“旁听庭审+案例点评”模式,助力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同时,对行政机关败诉行政诉讼案件,坚持“一案一书一评”,败诉一案发放一份司法建议书,召开一节释法讲堂,切实让司法建议“金点子”转化为社会治理“金钥匙”。2024年,辖区内行政争议同比减少23.1%,行政机关败诉率下降3%。麻城市人民法院联合检察机关发出关于加强燃气工程建设管理的司法建议,推动燃气工程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治理,堵塞行业监管漏洞、确保生产生活安全,入选“两高”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行政审判一手托着‘民’,一手托着‘官’。我们将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以更实举措推动行政审判工作提质增效、以更大力度推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合力打造法治建设的‘黄冈样本’。”黄冈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文利红表示。
来源:黄冈市融媒体中心
编辑:黄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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