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8日,红安刑侦大队联合七里坪派出所,将涉嫌信用卡诈骗的犯罪嫌疑人秦某清抓获归案。
2016年10月21日,红安七里坪镇居民袁某某到队报警称,他的一张农业银行卡丢失了,而且昨天晚上19时40分左右,他丢失的这张农业银行卡被他人取走了15800元钱。
刑侦大队侦查员接警后,通过在银行查询报警人袁某某丢失的银行卡明细,发现卡里的钱是在县城街心花园对面的农行ATM机取走的,那取钱的又是何人,侦查员通过调取银行监控录像,发现是一个头戴红色摩托车头盔,且骑一辆跨式摩托车的男子将钱取走。看来犯罪嫌疑人是做了充足的准备,才实施犯罪的,那受害人的银行卡又是怎么到了犯罪嫌疑人的手中呢?
侦查员又细致查询受害人袁某某遗失银行卡的明细,发现卡内现金被取的前两天的早上7时许,袁某某本人在农业银行七里坪分行ATM机有取款的记录,是不是袁某某本人将卡遗失了?侦查员通过调取银行监控视频,发现袁某某在ATM取款机取完钱后,将卡退出随手放在台面上后离开了银行。
银行卡就这样被袁某某遗失在ATM取款机的台面上,那银行卡究竟被何人拿走,将卡拿走的人与取钱的人是同一个人吗?
细致的侦查员一分一秒的盯着录像,10分钟过去了,30分钟过去了,一个又一个人在银行ATM取款机取钱,但都没有动银行卡,8时许,一个30多岁的男子取完钱离开银行时突然将台面上的银行卡拿走了。
但是该人的面貌与取钱的人有很大的区别,侦查员又查看银行外部录像,发现捡卡的人把银行卡交给了银行的保安。
通过七里坪派出所的协助查询,该保安叫秦某清,在农业银行七里坪分行做保安,是七里坪镇当地人。
通过相片比对,并将银行戴头盔取款照片让熟识秦某清的人辨认,一致指出,取钱的人正是秦某清。
证据确凿,2016年12月7日侦查员将秦某清拘传到案,在大量证据面前,秦某清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犯罪嫌疑人秦某清利用自己在银行做保安的便利条件,熟知银行在批量办理农村合作医疗银行卡时设置的简单密码,大多数持卡人拿到卡后,没有及时更改密码,秦某清拿着袁某某遗失的银行卡仅仅尝试两次,就将密码试出,在发现卡上有15800余元钱后,便心生邪念,为将卡内的钱据为己有,其经过精心准备,头戴摩托车头盔遮挡自己面容,并到远离七里坪镇的城区里的银行,将卡内的钱取出。
在此提醒,为保证用卡安全,不能将银行卡密码写在卡背面,且不要用常用数字设置为银行卡密码。
来源:黄冈新闻网
编辑 陈 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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