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种粮工程”示范行动座谈会 在黄州召开

2月14日,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技术促进中心联合召开2025年黄冈市“种粮工程”示范行动座谈会,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蔡智桂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农业技术促进中心党委书记尹华中主持会议。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农业技术促进(发展、推广)中心主要负责人,有关市场主体代表及保险公司代表参加了座谈会。

会议指出,开展“种粮工程”示范行动,有助于加快高产优质水稻品种推广应用,有利于提升我市优质稻米品牌影响力,促进优质稻大面积单产提升。各地要深刻认识实施“种粮工程”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做好“种粮工程”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有力的举措,确保“种粮工程”高质量推进。

会议强调,各地要扎实开展“种粮工程”示范行动,切实完成各项目标任务。要保障示范面积。按照优质稻品种“4+3”模式实施,力争市级示范品种种植面积达到20万亩,辐射带动全市优质稻品种订单生产面积达到100万亩以上。要健全运行模式。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主体实施”的原则,遴选有基础、有信誉、有实力的市场主体参与示范种植,建设一批集中连片面积不少于3000亩订单生产基地。要保障供种种源。各地农业技术部门要积极组织协调供种企业,以直供、直购的方式,与种植示范主体做好供种对接。要加大政策支持。积极统筹整合粮油生产保障、水稻绿色高产高效、农业产业发展、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等项目资金优先支持示范行动。要加强保险服务。各地要加大水稻保险政策宣传力度,让广大水稻种植市场主体、农户切实了解保险政策,提高广大水稻种植主体参保意愿和投保积极性。



会议要求,各地要强化责任担当,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完善工作机制,细化责任分工,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狠抓工作落实,以水稻品种结构调优、优势稻米品牌创建为工作重点,通过示范种植、政策扶持和技术服务等方式,助推企业做优、产业做强、品牌做大。要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宣传“种粮工程”的重要意义和成效,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种粮工程”的良好氛围,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种粮工程”示范引领作用。

会上,各县(市、区)汇报了2024年种粮工程落实情况及2025年工作打算和建议,市场主体代表围绕优质稻品种示范推广提出了意见建议,保险公司代表介绍了保险业务情况及保险产品。

(黄冈市融媒体中心记者:王娜娜 吴 昌 黄宗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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