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黄冈市政府办印发了《黄冈市信贷风险补偿金支持重点企业及涉农主体融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为了便于更好地理解新《办法》文件精神,市政府办相关负责人接受采访,并回答记者提问。
问:新《办法》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2021年12月、2023年7月市政府办先后出台《黄冈市信贷风险补偿金支持重点企业融资实施办法》(黄政办发〔2021〕43号)和《黄冈市信贷风险补偿金支持涉农主体“白名单”融资实施办法》(黄政办发〔2023〕21号)(以下简称原《办法》)。通过政府增信为抵(质)押物不足、不能提供反担保措施,但经营正常且符合条件的制造业及农业、交通、文旅、住建等重点产业链企业提供信用贷款支持。经过三年探索运行,政府融资增信功能得到充分发挥,全市1374家企业获得52.2亿元授信支持,为我市产业链重点企业及涉农主体融资提供了有力支撑。目前,两份文件均已过有效期,但政策仍在执行中。结合前期工作落实情况,为进一步发挥政策效应,提高产业支持精准度,精简业务审批流程,提升服务质效和防范金融风险,新《办法》在原文基础上进行优化调整。
问:新《办法》从哪些方面进行了优化调整?
与原文件相比,新《办法》从“白名单”政策支持范围、贷款准入条件、业务审批流程、代偿追偿操作以及资金运营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完善。
(一)扩大支持范围。在原市政府确定的产业链企业(光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能源和智能汽车、数字经济、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精细化工、绿色建筑建材、农产品种植养殖加工、现代纺织、商贸流通、交通物流、农文旅结合)基础上,将美丽城乡建设、新型工业化、城镇化、空港经济、科技创新、中医药传承、品牌建设、供应链、养老服务等相关企业及“三农”主体纳入信贷风险补偿金支持范围。
(二)统一准入门槛。强调各专营机构、合作银行和产业主管部门要突出对产业链龙头企业、重点主体的支持导向,从合规经营、诚实守信、稳健运行等方面对拟支持市场主体进行严格把关。一方面对准入条件进行调整。在原《办法》的准入条款上重点增强了对借款主体还款来源的要求,具体明确借款主体一般流动资金贷款(含实际控制人、股东经营贷款)总量不得超过年销售收入的50%。另一方面对贷前担保措施进行明确规定,重点对拟续贷业务,要求合作银行追加不动产、动产抵押,股权、知识产权质押以及成年子女连带责任保证等相应担保措施,办理赋强公证,进一步增强贷款风控措施和提高借款主体违约成本。
(三)优化业务流程。结合“i黄冈惠农服务平台”要求,实行业务流程再造,实现融资需求申报、部门审核、白名单公示、贷款审批及反馈线上办理,原《办法》规定的业务流程相应进行优化调整。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将银担尽调前置,由专营机构和合作银行收集申报资料,将市场监管、环保及税务等职能部门单笔审批方式变更为集中征求意见,对各环节办理时限进行了明确规定,减少企业申报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在“部门核查”环节,实行部分职能调整,如原联席会办公室设置在地方金融工作部门,因机构改革,将联席会办公室调整设置至市县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
(四)完善代偿管理。在原《办法》的代偿追偿规定基础上,进一步健全代偿机制,明确代偿追偿责任,细化操作规程、步骤。明确要求专营机构对贷款业务定期开展风险监测和定期风险评估,按照正常类、关注类、风险类进行评级。对关注类和风险类贷款,市级联席会办公室要向县市区发送风险提示函,县市区政府协同采取风险防控措施。
(五)规范业务运行。进一步控制企业融资成本,明确担保机构保证费率不高于1%,合作银行贷款利率不高于一年期LPR+100BP。强调信贷风险补偿金独立专账运行,年终对结余的保证费收入计提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和赔偿准备金,增强抗风险能力。加强日常监督。为确保业务合规运行,由市级联席会议指定第三方审计机构,开展年度专项审计。市级联席会议将以第三方审计结果作为单位履职尽责的参考依据。
问:申报信贷风险补偿贷款有哪些条件要求?
贷款申报主体需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一)在黄冈市辖内经营且有固定经营场所,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其他证件(经营承包合同类),连续生产经营满12个月;项目贷款有可靠预期收益,或项目实施主体有可靠的还款来源并提供责任保证。
(二)申报主体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合规合法,符合国家产业及行业政策,按章纳税,近三年内未出现过重大环境违法行为、重大安全事故或安全隐患整改不达标等情形。
(三)借款申请人及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主要管理人员有生产经验、遵纪守法,无不良嗜好;征信良好,无恶意逃废债行为及不良信用记录,无重大经济纠纷、涉诉问题。
(四)收入来源稳定,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借款主体一般流动资金贷款(含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股东经营贷款)总量不得超过年销售收入的50%、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不低于60%、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
问:如何申报办理信贷风险补偿金贷款?
市场主体均须通过“i黄冈惠农服务平台”线上申报,金融机构后台受理,联合尽调,审核部门进一步精简,流程更加便利。
(一)主体申请。市场主体(含涉农主体)通过“i黄冈惠农服务平台”—农业服务—农村资源抵押贷款—惠农白名单信用贷款板块进行线上申报。
(二)受理尽调。县级专营机构在收到申报后,协同合作银行完成线下贷前调查。贷前调查原则上应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部门核查。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在收到专营机构调查反馈后,依据文件规定进行审定,原则上于3个工作日内完成。县级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将审查后的名单报县市政府办公室金融股(金融服务中心),由金融股(金融服务中心)报县市政府分管领导审核签批。
(四)公示反馈。县级联席会议办公室将分管领导签批后的名单交市级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融资担保集团)进行公示,同时报市政府办公室金融科备案,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办理放款。合作银行和专营机构应在公示期满后,原则上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放款,并依规办理赋强公证,签署连带责任保证合同及补充抵(质)押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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