辟谣!谎言的背后......

在信息爆炸的当下,一句不负责任的话、一张随意拼接的图、一段刻意编造的视频,往往能迅速在网络上掀起波澜。正如那句老话,“真相还没有穿上鞋子,谣言已经跑遍了全世界”。

面对网络谣言的肆虐,2024年央视“清朗”系列行动再度出击,将整治自媒体无底线博流量作为重点之一。

这些谣言,或造谣一张嘴、虚构事实;或吸睛获赞,诱骗老人等弱势群体;或沿用老套路,只为牟取私利。它们不仅占用公众资源,误导公众认知,更在无形中侵蚀着社会信任的基石。

仔细分析谣言的生成,这些“爆款”生意有什么样的操作套路和逻辑?

是“流量”也是“流言”,这些谣言只为“流量变现”!2024年5月,网名“XX红尘”的罗田居民向某某发布短视频,文字内容称:某中学学生多次对其孩子进行霸凌,并配有疑似为现场欺凌的视频,引发大量网民关注。经查,向某某为博取流量,随意拍摄了一些视频,进行拼接剪辑并上网发布,进行造谣。罗田警方依法对向某某给予行政处罚。这起案例就是典型的编造谣言吸引眼球的虚假信息,捏造未发生的危害性信息,以此博人眼球、吸取流量,还让很多人在不明真相的“谣言”中继续扩散所谓的事实,成为传谣者。在网络“吃瓜”时,不盲从听信网络的只言片语,不随意编辑、转发,保持理性,通过官方等正规渠道了解信息,坚决不做造谣者和传谣者。

是“吸睛”也是“吸金”,这些谣言只为“量身定制”!“你吃的鸡蛋是人造的”、“某地发生集体感染,你天天都在吃”、“这种野菜是万能消炎药,1 到 80 岁都适用”......这些谣言往往都起着惊悚标题,专为吸引眼球,实则是诱骗。有些人因对网络不熟悉,骗子利用其关心家人的心理,定制虚假内容,诱使点击链接、绑定信息,甚至自动开启免密支付,悄无声息地从“手”里“掏”钱。在面对网络谣言时,要保持警惕,不轻易点击不明链接,遇到疑问及时求助家人或官方渠道,守护好自己的财产安全。

是“诱人”也是“诱钱”,这些诈骗只为“精心策划”!“您中了百万大奖,速来领取”、“祖传秘方,包治百病,无效退款”、“独家投资,高收益低风险,稳赚不赔”……这些诈骗常常披着诱人的外衣,专为骗取钱财,实则是陷阱。诈骗者利用人渴望健康或致富的心理,编造虚假信息,诱导转账汇款、提供个人信息,或哄骗下载恶意软件,神不知鬼不觉地从“口袋”里“掏”走钱财。在面对各类诈骗时,要提高警惕,不轻易相信陌生人,遇到诱惑及时咨询亲友或专业人士,守护好自己的钱财。

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民权益,我国法律对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的行为有着明确的处罚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害他人名誉权需承担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者将受到行政处罚;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更是对编造、传播虚假信息且情节严重的行为,规定了相应的刑事责任。

法律科普

一、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和第一千零二十五条,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如果行为人因传播虚假信息而侵害了他人的名誉权,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包括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

二、行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三、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让我们携手并进,让真相的阳光照亮每一个角落,让网络空间成为传播正能量、弘扬主旋律的坚实阵地。

部分案例来源:平安黄冈

来 源:黄冈市融媒体中心(李钱夏子 孔紫 毛紫叶 吴佳黛)

海 报:刘   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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