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梅宋益 胡金霞)5月20日,黄梅县公布全县公示地价体系建设更新成果和园、林、草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成果,并宣布自2024年6月1日起实施。
按照省市统一工作部署,黄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开展黄梅县公示地价体系建设更新和园、林、草地定级与估价工作,编制完成《2023年黄梅县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2023年黄梅县乡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2023年黄梅县国有农用地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等8个部分成果,并组织召开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2023年12月23日,该成果通过黄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的专家验收,2024年4月17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批复同意黄梅县执行该成果所确定的公示地价标准。
通过本次公示地价体系建设更新和园、林、草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进一步健全完善黄梅县城镇地价管理体系和园林草地地价标准,准确、客观反映全县土地市场的地价变化趋势和价格水平,丰富了土地市场价值参考标准,对推动土地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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