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梅“林长+法院院长”协作机制守护绿水青山

本报讯 (通讯员梅宋益 龚亚东)6月4日,黄梅县“林长+法院院长”协作机制暨生态林司法协同保护框架协议启动仪式在五祖林场举行。

近年来,黄梅县通过全面推行林长制,构建了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建立“林长+法院院长”协作机制,构建大别山南麓(五祖林场)生态林司法协同保护新格局,是黄梅在探索“林长+”新机制和生态林司法协同保护中的又一创新,协议双方将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依法履职、协同联动”原则,形成“信息共享、工作会商、司法协助、修复联动”工作机制,通过共建、共管、共护、共享,为黄梅森林资源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活动现场,县林长办、县法院联合签订《关于建立“林长+法院院长”协作机制框架协议》,县法院、县自规局、五祖林场联合签订《生态林司法协同保护框架协议》。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