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7月5日“云上黄冈”消息,市住房与城市更新局最近通报24家物业公司管理和服务不到位的典型案例。这种对服务不到位、管理不规范、对服务者不负责任行为敢于亮剑的作法值得称道。
物业服务人是为业主提供有偿服务的,理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性的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认真履行《黄冈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与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的各项职责与义务,尽力为业主做好保洁、安全、绿化、电梯运行、日常巡查、交通管理、公用设施管理与养护、零星水电维修等服务,为业主营造安全舒适的居住和生活环境,并及时公示应当对业主公示的内容,接受业主和业委会的监督。时下,业主和业委会应与物业服务人密切合作,共同做好小区的各项服务工作,努力建设文明和谐安全的住宅小区。
对不认真履职尽责的物业服务人,业主委员会应及时履行监督职责,一方面积极与物业服务人沟通,提醒他们改正不足,完善服务;另一方面应主动向相关主管部门反映,提请他们及时指导或依法处理。相关主管部门应敢于亮剑,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的相关规定,该约谈的及时约谈,该通报的,在一定范围内通报,该罚款的予以罚款,决不心慈手软。
亮剑不是目的,目的是提醒督促物业服务人依法依规做好各项服务工作,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为业主营造舒适的生活条件与环境。
(作者:殷 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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