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詹钧名)8月16日,黄冈市生态环境局蕲春县分局组织全局干部职工、环境执法监管人员,集中学习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
环境执法监管工作,是当前群众关注的热点,需要不断提升执法工作水平。该分局认真组织对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进行学习,提升生态环境执法监管能力与水平。通过学习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该分局干部职工、生态环境执法监管人员表示,在今后环境执法监管工作中,牢固树立程序与实体并重意识,全面加强执法一线有法可依、有法可循,完善执法程序,细化执法流程,确保执法全过程严守法定时限和步骤,强化执法监督,提升依法履职能力。
据介绍,该分局将进一步落实执法人员学法制度,深入推进学法用法制度化、常态化,并不断提升依法履职的法治思维能力和水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真正做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努力为蕲春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夯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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